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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24〕55号、《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府办函〔2016〕38号)等文件精神,为帮助易地扶贫搬迁点、高校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结合我镇用人实际,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报送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特制定了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0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银盏政务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员2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摩尔城社区环境治理协管员2名,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女18-48周岁,男18-57周岁);摩尔城社区基层法律服务协管员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女18-40周岁,男18-50周岁);大寨坪社区社会保障协管员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女18-40周岁,男18-50周岁);银盏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动物防疫协管员1名,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女18-40周岁,男18-50周岁);其余招聘人员名额均需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具体工作岗位由银盏镇人民政府统一调配。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黔南州内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不限户口性质)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申请就业援助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所持该证需通过当年年审的,当年办理不需审核),未进行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之一的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会基本的电脑办公软件的操作、对待群众热情大方、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大局意识、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26日(0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地点:银盏镇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人:谢福英 联系电话:0854-2879987)。
(三)报名时须携带《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2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无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信息证明,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各2份(其他资料: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以及其它各类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现场填写报名表。
(四)资格审核
实行现场审核,对审核合格的,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审核不合格的,在报名时说明原因。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原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退出已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被辞退、在公益性岗位被辞退的人员等;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7.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面试及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由银盏镇组织实施,采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了解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办公软件基本运用能力等),本次面试实行百分制(取平均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时,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须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开始面试后尚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由银盏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在岗位面试过程中,若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为并列成绩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随即进行第二次综合素质测定面试。
(四)面试成绩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若无异议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招聘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在县级二甲、三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由银盏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不接受体检费用自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拟确定为招聘对象,如遇空缺岗位,按面试分数高低顺延拟聘下一名人员参加体检。
(二)政审
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公示和聘用
面试考核、体检、政审等均合格,拟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七、管理及待遇
(一)由银盏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录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三年期满”后与公益性岗位聘用单位劳动合同自然解除,聘用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
(二)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助,并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鉴于公益性岗位的性质和特点,其聘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解除劳动关系相应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备案,同时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在岗期间有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2.不符合安置条件的;
3.因身体健康状况或技能水平不适应等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7.其他不适合继续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八、考试纪律
(一)招聘工作期间,在银盏镇人民政府发出面试及其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招聘程序顺延。
(三)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成立银盏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明确工作职责,接受人大、纪委、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违纪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十、本方案由招聘小组负责解释,并报送县人社局备案。
十一、招聘联系电话:0854-2879987
十二、银盏镇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854-2636067
银盏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8日
(信息来源:http://www.wengan.gov.cn/xw/tzgg/202606/t20260612_905175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