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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毕节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确保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毕节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全职事业)》第101号岗位(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毕节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需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人 。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6.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或经由法院依法定程序认定、并因此将面临多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7.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自《毕节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发布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9.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全职事业)》第101号岗位(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毕节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时间、地点及报到事宜
面试测评时间:第101号岗位(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毕节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时间为2026年7月18日。
面试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3楼、14楼。(根据候考抽签情况确定)
面试报到事宜:面试人员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查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于2026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3楼西1315办公室)现场复核,复核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
第101号岗位(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毕节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如领取面试通知书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将组织一轮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如领取面试通知书人数超过30人,将组织两轮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第一轮面试时间10分钟;第二轮面试时间15分钟。
第一轮面试时间为:2026年7月18日上午,每个考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3名人员进入第二轮面试(同一考场考生第一轮面试成绩出现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第二轮面试)。
第二轮面试时间为:2026年7月18日下午,具体时间待通知,考生在第二轮面试开展前放弃面试资格的,此环节不再做人员递补安排。面试结束后根据该岗位引进人数需求,按第二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第二轮面试若出现名次末位并列的,由引才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成绩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在第一轮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不要远离七星关区城区,保持电话畅通,确保能及时到场参加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结束,工作人员全部汇总成绩后,将及时电话通知进入第二轮面试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带好本人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填错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个人原因无法联系考生,导致未能参加第二轮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此环节不进行递补。
3.考场设置
结合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根据领取面试准考证人数合理设置考场。
4.面试程序
(1)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7:00起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指定候考室,并将通讯工具及其他电子设备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上午7:45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面试成绩。
5.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
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
6.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7.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办法
各职位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结合各职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8.每个考场设面试测评专家7名。
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25号)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操作。体检医院由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指定,未经指定的其他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六)不符合引进对象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在考察政审结束前,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资料原件,或所提交资料原件与报名时所提交资料不一致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引进工作各环节中,若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经全流程任一环节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正式聘用前,经研究后可根据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按程序开展递补,并完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按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631818(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监督电话:0857-8339320(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zwgk/rsxx/ryzp/202607/t20260710_90606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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