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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人,6月13-15日报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储粮管理工作需求,普定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财务人员1名、储备管理员1名和质量检验员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财务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及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2.储备管理员、质量检验员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及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7.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9.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财务人员1名,需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以上;

  (2)储备管理员1名,需持(粮油)仓储管理员五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质量检验员2名,需持(粮油)质量检验员五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10.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国有企业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查询

  报考者可通过“普定县人民政府网”“贵阳人才网(www.gyrc.cn)”“163考试网”“贵州产业发展人才服务网”官网查询本次招聘的职位、招考人数、报考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信息。

  (二)网上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3日9:00至2026年6月15日17:00。报考者进入报名网站并通过“普定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题网页”(http://47.109.90.80:5000/wsbm/pdlsgxgs/)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的程序进行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同时须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所填报名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都须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确认。

  报考者因身份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6月13日9:00至2026年6月15日22:00。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在报名结束5小时内审核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通过“(http://47.109.90.80:5000/wsbm/pdlsgxgs/)”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6年6月15日22: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报考者可于报名开始次日起的每天上午9:30进入报名网站并通过(http://47.109.90.80:5000/wsbm/pdlsgxgs/)查询各职位报名人数,供填报职位时参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网上资格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6年6月26日9:00至6月28日9:00前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贵阳人才网(www.gyrc.cn)”上进行公布。

  (五)笔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3:1,面试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1.笔试时间:2026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推理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公文处理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

  4.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纸质版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笔试成绩查询: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及时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笔试成绩查询结束后,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复审对象

  (1)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在资格复审工作时间内招聘单位3次联系递补考生,每次间隔2小时及以上,均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3)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招聘单位或第三方代理招聘机构公布。

  2.资格复审内容

  (1)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效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一份。

  (2)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审核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当场反馈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5)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须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根据招聘单位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面试

  1.面试和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名单,统一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官网上公布。

  面试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统一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官网上公布。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总成绩和名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四舍五入法”前总成绩高的;“四舍五入法”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前)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根据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

  (八)体检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第三方代理招聘机构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3.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政治标准和专业标准相统一,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递补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在本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照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接到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普定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查实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薪酬待遇

  (一)五险一金。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资待遇。按照普定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相关信息都将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官网公布,请参加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因报名人员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四)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普定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报考咨询

  报名及相关事宜咨询电话:18188115924;0851-38229183

  监督电话:0851-38222285

  咨询时间:9:00-17:00

  附件:普定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www.aspd.gov.cn/xwzx/tzgg/202606/t20260605_90486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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