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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公益性属性,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的原则,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由招聘单位自行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二、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过渡性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通过劳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岗位。
三、招聘岗位
本次5家用人单位拟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播州区2025年第四季度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持《残疾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登记失业人员;
6.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报名方式:线下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详见《播州区2025年11月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4.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交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原件(交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或《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表》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5)播州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6)岗位其他要求须提供的资料;
(7)三类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六、聘用程序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测试排序。用人单位认真审核报名人员身份是否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根据岗位需要和报名情况等,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自行采取面试、测试、排序安置等方式,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如有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依次进行递补。
3.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资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4.拟聘公示。用人单位自行对符合安置条件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期间用工管理按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岗位待遇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4号)和《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播州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
附件:
1.附件1:播州区2025年第四季度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xlsx(点击下载)
2.附件2:播州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x(点击下载)
2025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s://www.zybz.gov.cn/ztzl/rdzt/bzqrlzyhshbzzl/ldjy_70051/202511/t20251119_8895812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