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习水青杠坡红军烈士陵园公益性岗位用工需求,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5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岗位,按照《贵州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实施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三、招聘计划及对象
习水青杠坡红军烈士陵园工作公益性岗位5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失业人员(年满18周岁及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下、男性55周岁以下);
3.就业困难人员(身心健康)。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服从工作安排,热爱便民服务工作,服务意识强;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同等条件下,现有临聘人员和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上岗: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五、岗位需求
习水青杠坡红军烈士陵园卫生保洁3名、秩序维护2名。
六、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7月26日9︰00-7月30日17︰30工作时间内
(二)面试时间:由聘用单位另行安排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七、招录程序
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录用等。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02办公室报名登记。
(二)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程序。
(三)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须按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集中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公示
面试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招聘期间如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相关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五)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最长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清退,并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1.不是本人亲自上岗,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
3.不服从聘用单位管理或违反聘用单位管理制度的。
八、有关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按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执行。
九、联系电话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51-28760831
十、政策解释
本《招录公告》由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综合股)和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www.xsx.gov.cn/zwgk/xxgkml/jcxxgk/rsxx/sydwzk/202307/t20230727_81292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