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10名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选聘对象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
二、选聘条件
1.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3.具备相应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熟悉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优先选聘;
4.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5.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履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在习水县司法局组织下,对本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情况依法进行监督。主要职责有:
(一)协助监督本县行政执法单位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县司法局反馈;
(四)根据邀请参加本县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五)承担习水县司法局组织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任期
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每届聘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习水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可以对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进行适当调整。
五、程序
(一)报名及时间
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选聘工作由习水县司法局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的方式开展。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习水县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申请表》一式1份,申请表可现场领取,也可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2)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相关材料可采用当面提交或邮寄方式送至习水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三)资格审查和考察
习水县司法局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拟聘人选。
(四)公示
拟聘人选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法治习水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由习水县司法局颁发聘书,聘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公布
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聘任人选名单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法治习水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22520423
电子邮箱:3334542247@qq.com
地址:习水县司法局三楼(八中旁华润小区)
七、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工作属于志愿者活动,无报酬,开展工作期间由习水县司法局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质保障等。
希望我县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助力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快推进“法治习水”建设,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习水县司法局
2024年9月5日
(信息来源:https://www.xsx.gov.cn/zwgk/zdlyxx/ggflfw/202409/t20240905_85665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