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公益性”属性,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的原则,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
二、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过渡性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通过劳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岗位。
三、招聘岗位
本次10家用人单位共开发岗位14个,拟招聘人员共63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绥阳县2024年10月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 》(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业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持《残疾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失业时间以失业登记审核通过的时间开始计算);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登记失业人员;
6.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登记失人员:
7.就业困难或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请咨询当地乡镇(街道)人社部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服从管理;
2.必须符合《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3.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4.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含股东)人员及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6.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7.已从事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且补贴期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岗位待遇
(一)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每年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县为1760元/月)的劳动报酬,岗位补贴中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岗位补贴的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条件人员就业,每年签订劳动合同,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不包括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期限:城镇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不得超过3年。补贴期满并离岗3个月后,通过其他渠道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照程序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再次安置的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距法定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再次核定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不得超过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给予补贴。
六、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绥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根据本人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时间、地点,持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本次报名不设网上报名渠道。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2、3、6页);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残疾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高校毕业证等)。
(三)聘用排序。
在不同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中,用人单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在同一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中,优先安置家庭困难人员及年龄较大人员。如有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依次进行递补。
(四)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认真审核报名人员身份是否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条件,根据岗位需要和报名情况,报名结束2个工作日内自行采取测试、排序聘用等方式,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公示。
拟聘人员符合安置条件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附件:
1.绥阳县2024年10月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职位信息表.xls(点击下载)
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www.suiyang.gov.cn/xwzx/tzgg/202410/t20241011_85926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