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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党办发〔2014〕35号)、《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遵党办发〔2016〕2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遵义市委员会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考核聘用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提示>》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仁怀市2025年考核聘用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考核聘用工作,确保考核聘用工作推进有序、执行有力,特成立仁怀市2025年考核聘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小松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王婷婷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曹 伟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小西 市委编办主任
李先方 市人社局局长
王 义 市财政局局长
张 敢 共青团仁怀市委书记
赵 利 市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社局,由赵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明倩和邓琪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考核聘用对象
在仁怀市服务期满且符合《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党办发〔2014〕35号)、《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遵党办发〔2016〕2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遵义市委员会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考核聘用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提示>》文件中规定的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考核聘用条件
《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党办发〔2014〕35号)、《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遵党办发〔2016〕2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遵义市委员会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考核聘用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
(一)在仁怀市的艰苦边远乡(镇)、村(社区)(不含县城所在地)服务,且服务期间未被抽、借到不符合上述条件地区的有关单位;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指被招募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时);
(三)三年服务期满;
(四)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五)在县级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内;
(六)其他考核聘用规定的情形。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调查摸底。对符合《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党办发〔2014〕35号)、《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遵党办发〔2016〕2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遵义市委员会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考核聘用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提示>》要求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
(二)提出申请。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本人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提出考核聘用申请(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服务所在乡镇审核同意后报市级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研究审批。由乡镇、市级团委、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集体研究是否同意开展考核聘用工作。经研究同意后开展后续工作,否则不予开展。
(四)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牵头,收集汇总并审查符合条件的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关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志愿者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5.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印章);
6.在乡(镇)、村(社区)服务期间考勤记录或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佐证资料。
(五)组织体检。对通过审定符合考核聘用的人员,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程序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由市人社局牵头,考核聘用工作组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核聘用工作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募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时所需的学历、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的人员;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4.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6.在工作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经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集体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相社会在仁怀市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约定服务年限,实行聘用制管理,并报遵义市团市委和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核聘用纪律
(一)对不符合条件,违规申报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核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六、未尽事宜由仁怀市2025年考核聘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研究确定。
仁怀市2025年考核聘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9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s://www.rh.gov.cn/xwzx/tzgg/202509/t20250915_886187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