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和《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红花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区人社发〔2023〕19号)要求,拟开发3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35岁以下能够熟悉电脑办公操作,男女不限。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服从管理;
2.必须符合《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3.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现役军人;
2.在校学生;
3.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5.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且补贴期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求职者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红花岗区殡葬服务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遵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8月6日—8月12日到遵义市红花岗区民政局办公室(老城百盛后面)现场报名。
四、考核
由红花岗区殡葬中心组织实施资料审核,应聘人员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通过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合格后,红花岗区殡葬中心通知面试录用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视作放弃体检。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适造成的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符合安置条件的,由我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我单位将相关招聘资料报人社部门审核。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队伍进行管理,与我单位签订《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为三年,期间用工管理按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31号)和《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执行(红花岗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月)。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石恩碧
联系电话:0851-28433733 18785142979
红花岗区殡葬服务中心
2024年8月6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3mVDVXEo3WhUOau5RP-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