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花岗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管理办法》要求,红花岗区红十字会拟公开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选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该岗位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基层公共服务类岗位,具体工作职责为协助区红十字会开展综合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就业意愿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按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所规定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包括以下几类: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登记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常住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区红十字会通过红花岗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站等网络平台进行发布,积极宣传动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指定红花岗区红十字会办公室登记报名,区红十字会现场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人员。(地址:红花岗区老城官井路十一中门口办公楼三楼)区红十字会对初审合格人员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能力素质综合测试,按得分由高到低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由报名人员自行提供体检报告。
(四)公示:对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区红十字会在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录用人员与我会签订《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其间用工管理按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薪酬待遇
岗位补贴发放标准参照目前我区同类型岗位标准执行,并由区红十字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杨
电话:28433069
红花岗区红十字会
2022年4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www.zyhhg.gov.cn/zxzx/tzgg/202204/t20220425_73605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