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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2025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简章(27人,10月21-22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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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凤冈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8个机关事业单位、1个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凤冈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凤冈县户籍,符合岗位学历、年龄要求,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相应劳动技能和就业意愿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年龄 18 周岁及以上(2007年10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 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驾驶员岗位放宽到 40 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品行,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吃苦耐劳;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根据工作实际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限未满或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审查或被公安机关侦查调查的人员;

  4.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因酒驾、醉驾被处理过的人员;

  6.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社区工作者、警务辅助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

  7.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和违规等行为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人员;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回避制度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1---22日(上午9:00—12:00,14:00—17:00),共计2天;

  (二)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4日;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

  (四)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凤鸣大厦五楼)。

  (五)报名所需材料

  1.凤冈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标准证件照片5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驾驶岗位的需提供驾驶证及复印件1份;

  7.现场查询本人“交警12123”APP中查询违法处理“我的违法记录”截图1份(需本人签字,注明查询日期);

  8.《凤冈县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相应工作经历证明1份;

  9.各招聘单位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六)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笔试、面试、技能测试、聘用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否则责任自负。从报名开始,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过程均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申报人员不符合招聘规定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八)报名费: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五、考试

  (一)考试根据岗位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情况分别开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内容《综合应用能力》为主,时间120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两道题,时间10分钟;技能测试采取现场实操(测试)方式进行。

  1.驾驶岗位:

  不进行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合格分数以上人员,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岗位按照3:1比例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技能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有考生放弃,在该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达不到3:1比例的,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测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未参加技能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后勤和执法辅助岗位: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大于10:1的岗位,需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有考生放弃,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聘单位根据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0:1的岗位,不进行笔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未参加面试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需进行其他测试的,进入面试人员同步参加,内容、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总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其他测试成绩×20%。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成绩排序

  笔试、面试、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分岗位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实际成绩--面试实际成绩--技能测试实际成绩的顺序分出岗位排序先后,再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和岗位排序情况等额确定该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成绩指“四舍五入”前数据,小数点后位数不限。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末位名次仍有并列的,组织并列人员重新进行笔试,以新笔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三)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其他测试的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时间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其他测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由招聘单位负责公示和通知,对成绩和排名有异议的在公示后两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查询。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体检要求: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果,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要求复检的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组织复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合格人员不足岗位招聘计划,由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经审定存在《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政审合格人员不足岗位招聘计划,由未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参加体检合格后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其他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程序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程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通知聘用人员在一周内到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合同签订:合同实行一年一签(首次试用期1个月),首次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等相关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续签。

  (三)工资待遇:不低于凤冈县最低工资标准,按相关法规缴纳社会保险。

  十、其他

  1.本次编外聘用人员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资料,也不举办和委托举办辅导培训。

  2.本《招聘简章》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咨询监督电话及时间: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凤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0851-25116876

  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5225005  

  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0851-25221034

  中共凤冈县纪委县监委    0851-25221942

  凤冈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0851-25118592

  中共凤冈县委宣传部    0851-25221751

  中共凤冈县委统战部    0851-25221926

  凤冈县财政局     0851-25222430

  凤冈县天桥镇人民政府    0851-25130001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电话    0851-25228143

  联系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附件:附件1及附件2.xlsx(点击下载)

  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fenggang.gov.cn/zwgk/rsxx/sydwzl/202510/t20251017_88706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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