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报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赤水市天台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赤水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赤人社通[2020]37号)要求,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4050”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的登记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常住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中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3.具备基本写作能力,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4.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公示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6日
(2)报名地点:天台镇人社中心(天台镇政务大厅二楼)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先报名、再认定);
6.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2月7日(如有变化,届时将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赤水市天台镇人民政府
(四)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报赤水市人社局复审。
(五)聘前公示
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有问题的招聘对象,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薪酬待遇
(一)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补贴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五、聘用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自动解除聘用关系。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天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2867510
附件
附件1:天台镇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进入公告原文查看)
(信息来源:http://www.gzchishui.gov.cn/jgsz/xzjdbsc/ttzrmzf/zfxxgk/fdzdgknr/shldbzgl/202302/t20230203_78091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