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或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常住地社区出具),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失业半年以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年龄40岁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一定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运用WPS和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3日
2.报名地点:市国投大厦七楼赤水市医疗保障局综合股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先报名、再认定);
(5)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4.咨询电话:0851-22983856,18385089766;联系人:张欢欢。
(二)资格审查
由赤水市医疗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小组”)对照招聘条件,对参加招聘人员进行逐一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三)面试
由招聘小组根据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和逻辑思维能力、整体形象以及实际工作能力等进行考核评价,现场评分。
1、面试时间: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小组电话通知,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赤水市医疗保障局综合股。
(四)考察
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小组组织考察,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确定聘任对象。
考察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应聘人员政治背景、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遵纪守法情况、近年来现实表现等。
如遇到考察对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确定考察对象。
(五)公示
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小组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影响聘用情形的,由赤水市医疗保障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2.薪资待遇
(1)基本工资执行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
(2)量化考核合格的发放绩效待遇;
(3)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3.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自动解除或续签聘用关系(合同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4.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2023年1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chishui.gov.cn/zwgk/zfxxgkml/rsxx/gwyzk/202301/t20230129_78030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