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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赤水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对资格复审工作及体测事项公示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详见公示表
(二)资格复审公示
按照《公告》规定,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赤水市纪委、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水市公安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19日
反映电话:0851-22861578 赤水市纪委
0851-22862540 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2821915 赤水市公安局
二、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1.体测时间:2025年11月22日9:00(如遇异常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期开展体能测评工作,则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时间)
2.体测地点: 赤水市红军大道教育园区第三中学
(三)体测项目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四)体能测评方式及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年龄分组界定时间以2025年10月14日为准。

(五)准考证打印
2025年11月20日9:00至2025年11月22日8:00期间,考生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hn.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3634)打印体能测评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注意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
2.考生请于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体测准考证到考点候考,检录合格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9:00后不得进入测评考点,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3.考生应当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并自愿参加体能测评。如因考生自身身体健康因素,在体能测评中发生意外的,全部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5.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6.体能测评考点不提供停车服务,请考生妥善选择出行方式。
7.体能测评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赤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dqslzAUHuTkjcqcVc7We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