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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2人,12月5-15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石阡县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招录标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及主要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由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主要从事日常灭火救援、执勤保卫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石阡县就业局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了就业困难认定下列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中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孤儿毕业生以及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毕业生。

  5、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此次招录人员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和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经市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政治机关批准,对通信、潜水、无人机操作、搜救犬训导、灭火救援指挥、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消防特种车辆驾驶(维修)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至35周岁;

  7、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8、学习体育专业、具有体育类特长者、具有一定文字功底以及音视频编辑特长者优先;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身体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6、参加消防员招录考试中途退出或者被辞退的人员;

  7、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含投资入股经营)的;

  8、失信被执行人员;

  9、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安置的;

  10、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5日。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石阡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将(附件1)电子档发送至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邮箱:邮箱号1076059345@qq.com,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对招录对象的条件和证件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应聘者本人应保持电话(短信)畅通,接收到通知后,到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1、石阡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

  2、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安全承诺书(附件3);

  3、身份证;

  4、户口本;

  5、毕业证(高中或中专),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位证书(本科以上);

  6、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个人征信报告;

  8、如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应聘对象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体能测试、能力测试

  1、体能测试:招录对象应在测试前签订安全承诺书。体能测试科目共三项:1500米跑(必考)、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选考1项)、10米×4折返跑/100米跑(选考1项)。具体标准及科目分数占比见附件2;

  2、基础能力测试:具体科目及标准见附件2;

  (四)面试

  在以上环节中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参加。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政治审核

  采取函审、实地方式进行。由居住地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等出具证明,重点审核招聘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同时,对招聘对象的个人档案材料、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进行核查了解。

  (七)体格检查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体测成绩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体测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体测成绩中1500米跑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人员出现缺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依次进行体检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方式影响检查结果的,不予复检。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反馈就业局,由就业局在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入职培训及聘用

  1、入职培训: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进行熟悉适应及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2、聘用:入职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组织领导小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聘用期限最长为3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六、待遇和保障

  (一)岗位工资。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工资标准按照现行专职队执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月拨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每月拨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的40%以上部分。

  (二)社会保险。由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拖缴费明细到石阡县就业局申领,个人缴纳部分由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从岗位工资中扣除。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按规定享受相应假期;

  (四)享受与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

  (五)自愿加入工会组织,并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六)新聘用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聘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

  七、其他

  本公告由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确定。

  联系电话:0856-7624505

  附件:1、石阡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2、体能测试、能力测试标准

  3、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安全承诺书

  4、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

  5、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请点击下载.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shiqian.gov.cn/ywjj/tzgg/202512/t20251203_89011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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