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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8人,8月17-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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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8月17日9:00至2020年8月19日17:00
准考证打印:8月27日9:00至8月29日9:00
笔试:8月29日
医疗辅助类 《综合知识》 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类别为医疗辅助类
教育类《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范围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考试类别为教育类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2020年铜仁碧江区事业单位用编计划和单位用人需求,经铜仁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及《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0年铜仁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铜仁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其中:医疗辅助类4名,教育类84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2020年铜仁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省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部分职位定向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2018、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身体条件。

  5.具有胜任所报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和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育类职位应聘,实施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碧江区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截至2020年8月17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7.不符合职位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在读的非2020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统一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网址:www.bjq.gov.cn。

  六、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职位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统一在网上开展,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8月17日9:00至2020年8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网址“http://bjq.pzhl.net”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2020年铜仁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到200K之间)。报考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2:00。

  1.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抽调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审核。

  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0年8月19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如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了资格初审并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2020年8月19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20年8月19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0年8月20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在2020年8月21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通畅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7:00期间登录网址“http://bjq.pzhl.net”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教育类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区招聘办将对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或自愿放弃改报的,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予以退费。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27日9:00至8月29日9:00期间登录网址http://bjq.pzhl.net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一)笔试方式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1.医疗辅助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类别为医疗辅助类,考试类别代码为11。

  2.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考试类别为教育类,考试类别代码为21。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9日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附件3)参加笔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网址:www.bjq.gov.cn。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医疗辅助类职位: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教育类职位: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5比例职位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报考教育类职位的2017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招聘办”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审查人须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区招聘办”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面试及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医疗辅助类职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教育类职位面试方式为试教(说课),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计算。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计算。

  1.医疗辅助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教育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再作面试,以最后一次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医院由“区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贵州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诚实守信、能力素质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截至2020年10月31日,未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未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上报,经主管部门和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1年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区外;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调出区外的,须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请考生随时关注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方案和职位表要求的,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三)职位表中注明“选岗职位”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确定聘用单位(聘用单位另行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优先选岗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岗对象。选岗职位由“区招聘办”组织实施。

  (四)本次招聘职位的专业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政策规定设置。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六)本简章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856-5235716、5218795(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监督电话:0856-5223471(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附件:

  1.2020年铜仁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点击下载

  2.2020年铜仁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点击下载

  3.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铜仁市碧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

  (信息来源:http://www.bjq.gov.cn/xxgk/zfxxgkml/jcxxgk/rsxx_29796/rszl/202008/t20200806_62245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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