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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2022年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98人,12月19-21日报名)
 

22年黔西南事业单位备考及考试消息群:10787815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州组通〔2022〕32号)和《中共兴仁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兴仁市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仁组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结合兴仁市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选聘,特制定本选聘简章。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社区专职网格员98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兴仁市2022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

  3.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2月18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止2022年12月18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7年12月18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4.户籍要求:限黔西南州户籍是指截止2022年12月18日前具有黔西南州户籍,详见《职位表》(附件1)中的户籍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6.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给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截止2022年12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9:00--21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兴仁市2022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uiz.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199),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和上传相关报考资格附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2日17:00。资格初审由市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各选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附件2)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选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选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取消报名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2年12月22日17:00前进行修改,选聘单位12月23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市选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3日18:00期间登录“兴仁市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uiz.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199)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再退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和无人报考职位的处理。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和无人报考的职位,该职位选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报名结束后对所有职位报名情况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公示。

  6.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29日8:30至12月31日上午12:00期间登陆“兴仁市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uiz.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199)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此次选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笔试卷面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时间: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14:00-16:00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公告。

  1.资格复审对象:按各选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请密切关注。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1.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选聘岗位分类统计。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5.同一岗位选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作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成绩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示。

  注: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或面试时间,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

  3.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

  (五)考察

  1.由各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

  2.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兴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3.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选聘

  1.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五部门联合审核,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选聘人员以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行选岗并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2.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选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薪酬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次选聘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选聘简章》规定,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

  (四)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人员,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取消选聘资格。

  (八)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凡参加本次选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各环节考试。

  (十)本简章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报名、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相关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附件:1.兴仁市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xls(点击下载

        2.兴仁市2022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3.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docx

凡报名参加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贵州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组织实施的2022年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贵州省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6次核酸检测”的,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按规定完成“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有关单位将根据全国疫情最新形势,及时研判确定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并适时调整健康管理措施。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疫情重点地区名单和健康管理措施。
(十一)除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区外,省外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3天3检”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低风险区考生,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如可跨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完成各项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四)省内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考生在跨区考试时,可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完成目的地防疫要求,落实完成相关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五)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按规定需执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3天3检”的人员,最后1次核酸检测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重复检测。
在连续两天举行的我省人事考试中,考生提供第1天考试时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入场前提前打开。
(十六)各科目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七)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八)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九)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核验(以免进入考点时扫“场所码”提示异常),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建议考生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市(州),为落实完成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防疫措施和相应的核酸检测次数预留足够时间;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相关网站,及时查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二、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扫“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在入场检测处现场扫“场所码”,并将扫码后显示的“绿码正常通行”页面、“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入场检测中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接受考点防疫和医务人员检查。对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防疫和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11月3日调整版)停止使用。
五、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市(州)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兴仁市2022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zkzp/202212/t20221208_77378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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