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兴仁市应急管理局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工作职责从事办公区域保洁工作。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管理;
(二)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是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1.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无合同原件的,提供电子合同,电子合同需签“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3.以上都无法提供的,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证明);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④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指的是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指的是办理时间不是失业时间)。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现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或曾被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和现场的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填写《兴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报名表填写信息须真实,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若采取网上报名的,请将《兴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扫描件一并上传到邮箱635983729@qq.com进行初审,邮件标题统一为:“您的姓名+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及“您的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名称”,如:某某+身份证;若采取线下报名的,请带上《兴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到兴仁市应急管理局局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859-6210866。
2.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8日下午17:00止。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第一页、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
3.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时间为8月);
4.人员类别证明材料,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4050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无需提供);
5.个人申请书。
六、面试
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由用人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七、体检
以用人单位具体要求为准。
八、工作地点
兴仁市应急管理局
九、其他
1.聘用方式:聘用期最长为三年,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兴仁市应急管理局签订聘用合同,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2.待遇及要求
(一)聘用为城镇公益性岗位的,按公益性岗位标准补贴进行发放。
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兴仁市应急管理局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给予解聘处理。
(二)未尽事宜,由兴仁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2.个人申请书(公益性)(点击下载)
兴仁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zkzp/202508/t20250807_88427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