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和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经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黔西南州户籍,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就业困难的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及家属、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须持有向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中第6页登记失业,第7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有效且登记机构为黔西南州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一项,且在就业创业证上第7页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如下:
1.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4.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5.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办理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事宜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市)人社局就业部门。
(三)同等条件下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本人及家属优先。
(四)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能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4.在公益性岗位工作已满三年的人员;
5.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6日—12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填写《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现役军人家属和退役军人家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军人需附带退出现役证书原件。
3.报名地点:符合条件人员请到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四楼办公室(人事科)报名。具体地址为:兴义市瑞金北路鑫吉园4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按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测试
由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人事科)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测试。测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按1:1的比例到办公室试用2天,根据试用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合同签订及工资待遇
应聘人员原则上需在岗工作一年以上(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考试招录等特殊情况需除外)。拟聘人员被确定聘用后,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予以聘用。劳动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最长期限3年,服务期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待遇+单位补贴(含五险)发放。生活保障按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统一标准执行。
五、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一旦正式聘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单位管理。工作期间,如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因特殊情况或期满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联系电话:3198800,联系人:周大成。
附件: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2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tyjrj_5135256/bmxxgkml_5135259/bmgg_5135237/202512/t20251216_890576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