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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乡村寄宿制项目学校2023年招聘专职生活老师(临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示暨体检、政审、岗前培训承诺书签订公告
 

23年黔西南教师公招备考及考试消息群:696991812


  根据《普安县乡村寄宿制项目学校2023年招聘专职生活老师(临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普安县乡村寄宿制项目学校招聘专职生活老师(临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行公示,并将体检、政审、岗前培训承诺书签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公示

  根据《简章》规定,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现将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期间如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请向县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实名反映。

  公示期:2023年2月3日—2月5日

  二、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对应岗位计划招聘数,以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数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体检。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再次进行面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考生按要求按时参加体检。    

  (一)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23年2月6日(星期一)上午8:30,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前30分钟(8:00)到普安县人民医院体检科(春雨药店二楼)等候,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贵州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2005〕4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人员自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体检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人员体检当天须空腹,前一天晚22:00后禁食、禁水。

  4.无故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政审安排

  考察政审:考生即日起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普安县数字木兰生活老师支持计划招聘通知群下载打印《普安县数字木兰生活老师支持计划专职生活老师(临聘)考察政审表》(附件2)、认真阅读《普安县数字木兰生活老师支持计划专职生活老师(临聘)考察政审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附件3)资料,将《普安县数字木兰生活老师支持计划专职生活老师(临聘)考察政审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善后按要求到相应部门征求“考察政审情况”相关栏目意见,并将附件2填写完善后于2023年2月7日岗前培训会前开始前交招聘领导小组成员。

  四、岗前培训承诺书签订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在公示期满后于2月6日下午2:30--5:30分到县教育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司法局二楼)签订岗前培训承诺书,逾期不签订岗前培训承诺书的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并根据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录用。

  (二)承诺书要点:进入体检的考生参加体检、岗前培训会后放弃入职或入职后不满半年辞职,将全额一次性赔付所产生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5000元/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

   

  温馨提示:普安县乡村寄宿制项目学校2023年招聘专职生活老师(临聘)事宜都会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及普安县数字木兰生活老师支持计划招聘通知群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9—7235025(普安县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

   

  附件:

  1.普安县数字木兰生活老师支持计划专职生活老师(临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暨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普安县数字木兰生活老师支持计划专职生活老师(临聘)考察政审表

  3.普安县数字木兰生活老师支持计划专职生活老师(临聘)考察政审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

   

   

  附件1:普安县数字木兰生活老师支持计划专职生活老师(临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示暨体检、政审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附件2:普安县数字木兰生活老师支持计划专职生活老师(临聘)考察政审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3:普安县数字木兰生活老师支持计划专职生活教师(临聘)考察政审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doc

考察政审的考生所需提供的材料有:考察政审表。请考生认真仔细阅读提供材料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供材料
考察政审表
考生填写《普安县数字木兰生活老师支持计划专职生活老师(临聘)考察政审表》一份。
1.个人信息部分由考生如实填写。
2.“思想政治及综合表现”一栏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填写并由经办人员签字后加盖公章。
3.“违法犯罪情况”一栏,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填写并由经办人签名后加盖公章。
4.“考察政审单位意见”一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并由经办人签名后加盖公章。
以上单位均需如实填写考生情况,有明确的结论性用语,不得盖空白章。
二、特别注意事项
(一)政审表上需粘贴一张1寸近期(1个月内)免冠同底照片。
(二)以上材料均用A4纸清晰打印,请勿折叠。若出现涂改、沾污、破损、无法识别等,审核不过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59-7235025(普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普安县乡村寄宿制项目学校2023年招聘专职生活老师(临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puan.gov.cn/zwgk/rsxx/rykljzp/202302/t20230203_78091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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