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现将递补笔试成绩并列人员面试成绩公示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笔试成绩并列人员面试成绩公示
(一)递补笔试成绩并列人员面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公示期:2025年4月2日至4月7日。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或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署实名反映。
举报电话:0859—7237576(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0859—7235133(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二、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一)体检时间
2025年4月8日(星期二)。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8:30在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会议室报到,无故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对象
名单详见附件2(其中,递补笔试成绩并列人员面试成绩公示有问题反映且影响选聘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事宜及注意事项
1.体检有关事宜
(1)体检工作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作出诊断的,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进行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到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考生须将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交引导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参加体检考生应听从引导员安排,有序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均以编号进行逐项检查。受检人员不得自报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关信息。
(5)体检期间,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考生亲属、朋友陪同。
(6)体检费、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在体检前勿饮酒,勿熬夜,保持正常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早晨,请勿饮水和进食,待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
(2)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考生须注意个人卫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因怀孕人员医生不建议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已确认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务必于体检当日联系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相关事宜均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适时公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不要轻信其他网络平台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1.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递补笔试成绩并列人员面试成绩表(点击下载)
2.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递补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信息来源:https://www.puan.gov.cn/zfbm/xrlzyhshbzj/zfxxgk_5775251/fdzdgknr_5775254/rsxx_5776454/rykljzp_5776456/202504/t20250401_87325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