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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能源局公开选聘2026年度法律顾问公告(12月23日前报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安龙县委办公室 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龙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安龙县能源局决定公开选聘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为县能源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为县能源局的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等提供法律意见;

  (三)为县能源局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和处理涉及社会管理与稳定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重大举措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县能源局重大合同签订的谈判、审查,准备谈判所需要的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

  (五)为县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审查意见;

  (六)为县能源局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开发及对外业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七)受县能源局的委托依法代理有关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参与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八)参与县能源局处理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重大纠纷;

  (九)协助县能源局开展案卷评查、文书评查工作;

  (十)协助县能源局搞好信访接待,处理信访法律事务;

  (十一)根据县能源局需要开展法律业务培训、法治讲座、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

  (十二)为县能源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等。

  二、选聘对象和人数

  选聘1名符合条件律师担任县能源局外聘法律顾问。

  选聘的外聘法律顾问应当熟悉主攻“四化”主战略,能源行业法律法规,劳动行业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投标、社会资本合作、财政金融风险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及其实务操作人员。

  三、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者具有一级律师职称,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三)遵纪守法,依法诚信执业,未受过刑事处罚。近三年来,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四)熟悉县情、民情、社情和党政机关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热心于服务社会公共事务,公众形象良好,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六)非安龙县内能源企业、项目法律顾问,且无利害关系。

  四、名单确定

  (一)符合条件的律师自荐报名的,应经所在单位(律师事务所)同意。报名时应当提交《安龙县能源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及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律师执业证以及能够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二)由能源局向司法机关、律师协会和其他相关部门对接报名人员受处罚、处分、惩戒情况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实务操作、业界权威、影响和个人职业操守等因素,确定聘用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

  (三)候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报审后,决定聘任,聘期一年,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间对外聘法律顾问实行动态调整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应当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聘资格。

  (二)若在后续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聘用法律顾问与能源局存在利害关系,需由法律顾问自行协调其他律师来完成后续法律服务工作。

  (三)报名者应于2025年12月23日前,将《安龙县能源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lxnyj@163.com。

  联系人:邱寒梅  联系电话:0859-5222090

  附件:

  安龙县能源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安龙县能源局

2025年12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al.gov.cn/zfbm/alxnyj/zcwj_5928947/202512/t20251218_89068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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