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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广播电视台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新闻采编,11月29-30日报名)
 

  为加强黔南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黔南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南广播电视台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黔南广播电视台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黔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州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1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3年及以上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

  考生报考时,需在“其他需说明事项”中明确表述本人所在事业单位全称及工作启止时间段等内容,具有多段工作经历的,均须明确表述;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21年11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截止2021年11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21年11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设在黔南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2021年黔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供大小30KB以下、清晰、无马赛克、无变形的电子照片);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及在新闻单位从事编辑记者岗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5、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须本人向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

  资格初审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并在报名结束后将取消考试信息在网上进行公示。

  五、笔试

  报名结束后,由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电话通知考生笔试时间、地点。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新闻基础知识、广播电视业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总分100分。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完成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按期组织笔试,由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布笔试相关事宜公告。    

  笔试成绩在《看黔南》客户端(http://m.qntv.net)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后台审查方式进行,由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5年内不得参加黔南州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我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

  2、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十四、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看黔南》客户端(http://m.qntv.net)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十六、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38888(黔南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60762(黔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附件:1.黔南广播电视台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州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2.2021年黔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

       黔南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m.qntv.net/cms/content/151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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