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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30人)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本。200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良好”等次;2011年,获批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2012年,成为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院校;2014年,加入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2016年,入选全国100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8年,获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入选教育部19所“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学校;2020年,获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1年,获批成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2022年,入选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获批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改革自主试点单位;2024年获国家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得教育、电子信息、美术与书法三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坐落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球绿色城市、中国十大名茶“都匀毛尖”茶都、“中国天眼”家乡——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学校现有中国语言文学等区域一流学科建设点4个、教育学等省级重点学科11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高校重点实验室、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平台46个。设有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美术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涵盖文学、理学、教育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农学等学科门类,建有4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面向全国3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国际学生约1.5万人。

  根据发展需要,现向海内外诚聘博士人才。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引进计划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2026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0名博士。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意识”牢固,“四个自信”坚定,能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3.品行端正,积极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师德师风良好;

  4.无违法犯罪和不良道德记录,无意识形态问题和非法从事宗教行为;

  5.第四类人才中,A类、B类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不含50周岁),C类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

  6.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应聘对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五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2.有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四、引进类别及标准

  (一)常规引进

  1.第一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获得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科学家或专家组成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别支持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成就奖获得者,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专家、学者,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或荣誉称号者。

  2.第二类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也称“千人计划”)入选者(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国家高层次人才特别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科技部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获得者,科技部“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科技部“863”项目首席科学家,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或荣誉称号者。

  3.第三类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别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也称为“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同时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获得者,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科研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学术奖励称号获得者,省(部)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领衔人,省(部)“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省(部)级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省(部)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部)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省委重点联系(核心)专家,省委联系(省管)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省(部)级十、百层次创新型人才或优秀拔尖人才入选者,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或荣誉称号者。

  4.第四类人才

  (1)A类人才:国内高校毕业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海外归国博士须有经教育部留服认证的博士学位证明材料。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专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不含50周岁)。2021年以来取得以下学术成果条件之一:

  ①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

  ②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的博士,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有5篇及以上被SCI期刊收录(其中至少3篇2区,或2篇1区,或进入ESI学科排名积分的论文2篇,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大类分区升级版为准)。计算机领域的CCF(中国计算机学会)A类期刊与SCI期刊的2区等同认定。

  ③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毕业的博士,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及以上,或4篇第一作者学术论文被SSCI收录(其中至少2篇2区,或1篇1区,或进入ESI学科排名积分的论文2篇,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大类分区升级版为准)。

  ④以第一作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3篇及以上(1500字及以上,随笔、报道、短论等除外)。

  ⑤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第1名者。且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⑥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同时获得文艺创作类A级成果1项,B级成果1项;或B级成果4项(具体分级标准详见《文体类分级标准》)。

  ⑦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同时获得体育类运动等级证书A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文体类分级标准》)。

  (2)B类人才:国内高校毕业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海外归国博士须有经教育部留服认证的博士学位证明材料。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专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不含50周岁)。2021年以来取得以下学术成果条件之一:

  ①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同时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②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的博士,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有4篇(含)及以上被SCI期刊收录(其中至少2篇2区,或1篇1区,或进入ESI学科排名积分的论文1篇,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大类分区升级版为准)。计算机领域的CCF(中国计算机学会)A类期刊与SCI期刊的2区等同认定。

  ③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毕业的博士,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含)及以上,或3篇第一作者学术论文被SSCI收录(其中至少1篇2区,或进入ESI学科排名积分的论文1篇,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大类分区升级版为准)或A&HCI收录。

  ④以第一作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2篇及以上(1500字及以上,随笔、报道、短论等除外)。

  ⑤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第1名者。同时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⑥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同时获得文艺创作类B级成果3项;或B级成果2项,C级成果2项(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文体类成果分级标准》)。

  ⑦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同时获得体育类运动等级证书B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文体类分级标准》)。

  (3)C类人才:国内高校毕业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海外归国博士须有经教育部留服认证的博士学位证明材料。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专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2021年以来取得以下学术成果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②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的博士,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有2篇(含)及以上被SCI期刊收录(其中至少1篇3区)。计算机领域的CCF(中国计算机学会)A类期刊与SCI期刊的2区等同认定。

  ③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毕业的博士,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被CSSCI来源期刊或SSCI期刊或北大核心期刊或A&HCI期刊收录。

  ④以第一作者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1篇及以上(1500字及以上,随笔、报道、短论等除外)。

  ⑤以第一作者或第一(总)主编由国家二级及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有统一书号的学术专著1部或学术译著1部或学术编著1部。

  ⑥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前4名者。同时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⑦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同时获得文艺创作类B级成果2项;或B级成果1项,C级成果2项;或C级成果4项(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文体类成果分级标准》)。

  ⑧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同时获得体育类运动等级证书C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文体类分级标准》)。

  (二)柔性引进

  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引进,年薪多少主要以完成科研任务量来确定,一般以每年2万-15万元协商,特殊人才年薪面议。

  (三)年薪制引进

  年薪制入编岗位引进按学校年薪制引进博士有关办法执行,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具体根据引进博士人才层次、学术影响力、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和聘期目标任务综合确定。

  五、岗位需求

  (一)前三类人才引进岗位专业、数量不限。

  (二)第四类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六、引进待遇

  高层次人才引进根据学科和成果业绩给予相应的安家补助、

  购房补贴以及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具体待遇面议。

  高层次人才被学校聘用后,同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享受国家、贵州省规定的各项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二)享受博士人才津贴,含上级部门发放部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三)博士可以享受校聘副教授,七级岗位的工资待遇(三年内必须通过评审取得相应资格,如未取得副教授资格则按讲师进行聘用)。

  (四)提供60㎡左右公有产权人才公寓过渡性住房一套,按规定管理和使用。

  (五)博士配偶可进行校内临聘安置。

  七、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官网(https://www.sgmtu.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应聘人员提交《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电子版、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本科至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海外学历人员提供学位证及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可以支撑其学术与科研经历的相关材料等,若报考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的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以上报名材料发至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箱:qnsyrsc@sgmtu.edu.cn,邮件主题: 博士招聘材料+姓名+专业+学历学位+应聘岗位代码。

  2.应聘人员填报的学历、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以第一次报名岗位信息为准。待各岗位需求人数招满后,将停止受理后续报名。

  3.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需求表(附件1)专业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资格审查环节由应聘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博士毕业论文、读博期间课程成绩表、读博至今作为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关期刊文章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参与或主持的厅级及以上项目研究成果或其他有效证明)作为佐证资料,其中,以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的考生,另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材料(须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提供)。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若专家论证结果不通过的,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思想政治表现、资格条件及科研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官网公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学校适时组织面试(考核)。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平均分低于80分的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考核)成绩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官网公示。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拟聘用人员须根据考察组的工作要求,提供综合考察所需材料。

  体检、考察环节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拟聘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备案

  经考察、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九)签订正式协议

  正式聘用后,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明确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前三类人才合同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一事一议”,第四类人才的工作协议期可选择5年或者8年。

  八、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进行,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引进工作公正、公平。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其它说明

  (一)所有获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按照学校要求提供应聘所需材料,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联系方式

  何老师(人事处处长),手机:13368645568;

  周老师(人事处副处长),手机:13985758158;

  张老师,办公室电话:0854-8758965,手机:18085431309;

  高老师,办公室电话:0854-8758965,手机:18585115428;

  监督电话:0854-8737596;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通讯地址:贵州都匀市剑江大道中段 5 号黔南民族师范学

  学校主页:https://www.sgmtu.edu.cn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

  1.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表.xlsx(点击下载

  2.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3. 文体类分级标准.docx

文体类分级标准

 

一、文艺创作类成果

(一)A级

美术学:国家文旅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主办的五年一届的全国综合性美展的获奖或入选作品;中国文联、中国美协主办展览的获奖或入选作品;国际双年展(威尼斯双年展、卡塞尔文献展、圣保罗双年展)入围作品;国家部委、国家美术类一级协会(含艺委会)主办展览的获奖作品。须作为以上作品的主创人员。

设计学:国家工信部、文旅部认定的国内国际重大比赛获奖或入围作品;德国iF设计奖、美国杰出工业设计奖、日本优良设计奖获奖或入围作品;国家部委主办设计展赛的获奖作品;中国时尚大奖设计师,中国国际时装周“十佳时装设计师”;国际时装协会、国际工业设计协会、国际设计师协会主办赛事的获奖作品。以上协会不含在中国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协会(下同)。须作为以上作品的主创人员。

音乐与舞蹈学:“金钟奖”“文华奖”“荷花奖”的获奖作品或半决赛(含以上)的入围作品;国家文旅部、教育部认定的国内国际重大比赛的获奖作品;国家部委、国家一级协会及央视主办全国性大赛的获奖作品;国家大剧院(同级别)或央视上演的专演或音乐会;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的音像制品(需ISRC)。须作为以上作品的主创人员。

戏剧与影视学:“金鸡奖”“金鹰奖”“飞天奖”“白玉兰奖”“华表奖”“金熊猫奖”的获奖或入围作品;龙标大电影作品;国际A类电影节的获奖或入围作品;由国家部委、国家影视一级协会等主办比赛的获奖作品;央视上映的电视作品(30分钟及以上);北京国际电影节、长春电影节、中国国际纪录片节的获奖作品。须作为以上作品的主创人员(编、导、摄、演,下同)。

综合类:国家“五个一工程奖”的获奖或入围作品。须作为以上作品的主创人员。

(二)B级

美术学:美术类国家一级学会、省级政府主管部门、省级文联所属的一级协会主办展览的获奖作品。须作为以上作品的主创人员。

设计学:国家工信部、文旅部或省级政府的主管部门或国家设计类一级协会主办设计展赛的获奖作品;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含所属协会、学会)等国资委、部委主管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主办赛事的获奖作品;在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排名前3名者。A级成果认定展赛的入围作品。须作为以上作品的主创人员。

音乐与舞蹈学:国家一级学会、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及所属一级学会、省级文联所属的一级协会主办专业比赛或艺术展演的获奖作品;“金钟奖”“文华奖”“荷花奖”复赛的入围作品;国家部委、国家一级协会及央视主办全国性大赛的决赛入围作品;北京音乐厅、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厅或省级卫视上演的专演或音乐会;隶属国家教育部、文旅部、中国文联的音像出版社出版的音像制品(需ISRC)。须作为以上作品的主创人员。

戏剧与影视学:戏剧与影视学类国家一级学会、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及省级戏剧家、电影家、电视艺术家、文艺评论家协会等主办比赛的获奖作品;省级卫视上映的电视作品(30分钟及以上);北京国际电影节、长春电影节、中国国际纪录片节的入围作品。须作为以上作品的主创人员。

(三)C级

美术学:国家一级学会、省级政府主管部门、省级文联所属的一级协会(含艺委会)主办展览的入选作品。须作为以上作品的主创人员。

设计学:省级设计类或工业类一级协会、学会主办全国性展赛的获奖作品;在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前2名者;B级成果认定展赛的入围作品。须作为以上作品的主创人员。

音乐与舞蹈学:省级文联所属一级专业学会、专业委员会主办的专业比赛或艺术展演获最高奖的作品;省级剧院或省级电视台举办的专演或音乐会;一般出版社出版的音像制品(需ISRC);B级成果认定比赛和展演的入围作品。须作为以上作品的主创人员。

戏剧与影视学:戏剧与影视学类国家一级学会、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及省级戏剧家、电影家、电视艺术家、文艺评论家协会等主办比赛的入围作品;省级卫视上映的电视作品(15分钟及以上)。须作为以上作品的主创人员。

(四)说明

1.所有比赛(展映)获奖均指最终决赛(展映)获奖。

2.国际电影节评级参阅国际电影制片人协会最新的认定结果。

3.比赛入围或获奖证书是评级的主要凭证,其中主办单位的鲜章是核心依据。

4.不设等级奖的各类展赛以入围展演奖为准。

5.ISRC是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国家标准是在参照了ISRC的基础上制定的,该标准规定: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由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ISRC)和类别代码两部分组成,其中 ISRC编码是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的主体,可以独立使用。

二、体育类运动等级证书

(一)A级

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应当为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或同等水平的国际比赛)(授予运动健将应当为国际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运动会、全国单项锦标赛、全国单项冠军赛或同等水平的比赛),以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相关协会下发证书为准。

(二)B级

一级运动员(授予奥运会比赛项目一级运动员应当为全国比赛,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运动会,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单项比赛;授予非奥运会比赛项目一级运动员应当为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运动会、全国单项锦标赛、全国单项冠军赛或同等水平的比赛)以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相关协会、省体育局下发证书为准。

(三)C级

二级运动员(参加国家、省级、专业体院规定达级赛事)获得等级称号。以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相关协会、地方体育局颁发证书为准。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2026年3月4日

  (信息来源: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603/t20260304_89600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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