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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测评公告
 

  荔波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初评成绩及拟进入下轮测评人员名单公示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荔波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荔波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具体测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测评方式

  结构化面试。

  三、测评时间及地点

  测评时间: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测评地点:荔波县第二小学。

  四、相关事宜

  (一)测评考生需于2024年6月27日-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期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4张,到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三楼304党政办公室(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环城西路6号)领取测评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测评,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委托他人代领,视同本人领取。(注:委托他人代领测评准考证的,被委托者须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代领)

  (二)参加测评考生须于2024年6月29日上午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测评准考证》开始签到进入候考室,至测评日上午8:30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评,同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测评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70分,测评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测评结束,每个岗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和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出现测评成绩并列的,当日立即再次组织测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最后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测评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或未参加本次测评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纪律监督

  测评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六、其他要求

  荔波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各项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网址:https://www.libo.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考生本人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同时,本次选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854-3610109

  附件:附件1 荔波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测评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附件2 荔波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测评准考证领取委托书.docx(点击下载

  荔波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libo.gov.cn/xwdt/tzgg/202406/t20240624_84905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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