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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甲良镇公开招聘2024年第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110人,1月3-9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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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荔波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荔府办〔2022〕112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共110名。

  二、岗简介

  (一)岗位类别:普通岗位。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1.保洁员:负责包保的公共区域的废弃物清除、垃圾清理、环境保护,弘扬爱卫意识等服务工作。

  2.保绿员:负责包保的公共绿化带的绿化工作。清理杂草、杂物,适时修剪,经常巡视公共绿化带,特别是移民安置点,制止在绿化带上践踏、倾倒垃圾等,保持绿化带的整洁、美观。

  3.河道保洁员负责河道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及时打捞和清除河道内及河道两岸各种漂浮物、垃圾和水生植物;向村民宣传有关河道管理的规章制度,制止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和河坡上倾倒生活、建筑垃圾、排放工业污水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制止在河坡上堆放物料,并及时清除;加强对河道的管理,河道内无乱建、乱占、乱采和乱堆现象,发现上述现象应立即进行制止,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定期向村级、镇级汇报河道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

      4.......(其他乡村公益性岗位及职责由村级及乡镇结合岗位职能和工作实际进行明确,报县就业局审定)

  (三)工作时长。每月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10天且累计不低于20个小时。

  (四)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0元,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五)使用和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各村(含易地搬迁安置点)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的劳务协议,建立基础档案,报乡镇、县就业局备案,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及补贴申报工作。

  三、安置对象

  (一)安置对象。辖区乡村范围内(含易地搬迁安置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稳定就业的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及监测户劳动力。

  根据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等因素,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大龄、残疾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新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劳动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安置

  (1)有犯罪行为且正在受到刑事处罚的;(2)不符合安置对象条件的;(3)身体条件已经不能适应工作、无法正常履职的;(3)已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创业2个月以上且月收入不低于荔波县最低工资标准;(4)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5)跨县务工的;(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6)担任其他公益性岗位,享受其他公益性岗位补贴;(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聘用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4年1月 3日至1月 9日(5个工作日),在各村(含易地搬迁安置点)、乡(镇、街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应聘。2024年1月 3日至1月14日期间,符合安置对象到所在村委(含易地搬迁安置点)现场报名;由各村(含易地搬迁安置点)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并将通过初审名单报乡(镇、街道)。

  (三)审核公示。县就业局、乡(镇、街道)审核各村(含易地搬迁安置点)上报名单,经审核不纳入安置对象的,及时告知报名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将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反馈各村(含易地搬迁安置点)。

  (四)安排上岗。各村(含易地搬迁安置点)按程序办理与安置对象签订劳务协议等手续,培训上岗。

  甲良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libo.gov.cn/xzjd/jlz/zfxxgk_5718375/fdzdgknr_5718378/shjz_5718390/202401/t20240103_83446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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