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现将《贵定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第六章资格复审第6点内容“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变更为“报考教师岗位有相应资格证书要求的,还须提供对应学段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体检开展前不能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后续环节资格);报考医疗卫生岗位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有效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简章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告。
贵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
2023年4月7日
(信息来源:http://www.guiding.gov.cn/xwdt/tzgg/202304/t20230407_78946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