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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优秀村(社区)干部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渠道,坚持鲜明用人导向,激励和引导基层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积极作为,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工作部署,现面向我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专项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我州所辖县(市)现任的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面向我州所辖县(市)现任的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黔东南州2024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专项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过硬。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积极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道德品行好,廉洁自律。
2. 业绩突出。熟悉党的建设、“三农”工作和基层治理,组织协调能力强,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区建设中取得良好成绩。
3. 群众认可。扎根基层、勤奋敬业、公道正派、表率作用好,服务群众意识强,群众基础好。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报考面向我州所辖县(市)现任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岗位,须在村(社区)累计工作满5年、任现职满3年以上,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面向我州所辖县(市)现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岗位,须在社区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任现职累计满5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任职及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7.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对符合上述报考条件,本人在任职期间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男性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1968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层次可放宽至中专(含中职、技校、高中)。
8. 符合报名条件的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只能报考所属县(市)的相关岗位。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 被开除公职的;
5. 尚在处分影响期内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 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并在处理影响期内的;
7. 当年度被识别为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社区)或“排队抓尾”后进村(社区)的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8.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
9.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0. 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回避情形的;
11.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qdn.gov.cn/)发布专项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5日。
(二)报名
1.个人自愿报名
采取线下报名形式,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报名须提交材料包括:
(1)《贵州省2024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专项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三份);
(2)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由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在村(社区)工作和任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工作业绩、获表彰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组织择优推荐
个人自愿报名完成后,按照逐级推荐、联合审核的程序开展组织推荐报名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乡镇(街道)党委结合报名人员报名资格综合分析后,形成择优推荐名单报县级组织、人社部门。
(2)县级组织、人社会同社会工作等部门组成联审考核组,重点围绕报考人员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表彰奖励以及任职年限,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相关方面情况进行联审考核。根据联审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向州级组织、人社部门择优推荐报考人员名单。单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择优推荐报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3)州级组织、人社部门联合审核县级推荐名单,审核通过的推荐名单报省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三)发布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推荐报考人员名单经省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确定为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进入考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及体检相关事宜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四)笔试
笔试试题全省统一命制,考务工作由州级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重点测试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我省基层治理、社区服务、乡村振兴、“三农”知识的基本掌握情况。
笔试时间:11月9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成绩计算:笔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
未参加笔试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阅卷完成后,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查分渠道。
(五)面试
面试试题全省统一命制,考务工作由州级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评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
面试时间:11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成绩计算:面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分数当场告知考生。未参加面试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体检由州级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象为完成笔试和面试的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11月11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集合地点: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本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实际成绩高且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体检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合格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报州级组织、人社部门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个人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按报考本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备案无异议后,由州级组织、人社部门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所在县(市)办理聘用手续。
原则上,被聘用人员继续安排在村(社区)工作,统一纳入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管理,5年内个人不得申请调动。
五、有关说明
(一)专项招聘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各县(市)按要求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专项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联系电话
州委组织部组织二科:0855-8224358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55-8221353
监督电话:0855-8222137
联系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周末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六、未尽事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七、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黔东南州2024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专项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贵州省2024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专项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2024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rsj.qdn.gov.cn/zwgk/zfxxgk/fdzdgknr/gsgg/202410/t20241028_85992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