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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方案(13人,11月22-12月1日报名)
 

2023年黔东南事业单位备考及考试消息群:340338797


  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围绕“四新”抓“四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决定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为做好引才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工作由县组织、编制、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高级技师层次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工作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工作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4.部分本科学历、学位岗位,仅面向部分高校进行引进(部分高校名单见附件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作院校要求。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参与或者支持邪教、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盗窃、诈骗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3年11月21日未完成项目服务期的,以及参加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0.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3.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活动按发布信息、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查备案等程序进行。本次引才信息发布网站为麻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ajiang.gov.cn/)。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09:00至12月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引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以邮箱显示的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范围内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mjxrsjyc@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应聘者收到自动回复邮件表示邮件发送成功。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1)《麻江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第二轮)》;

  (2)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报考岗位所需资格证书或相关材料扫描件;

  (5)其他专业业绩材料扫描件;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12月1日>及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12月1日>及以前)。

  不按以上要求进行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须重新发送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以收到的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对网上报名成功的急需紧缺人才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4年1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录访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在线下载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上备案注册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明确的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上备案注册的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3年11月21日服务期满一届(3年)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12月1日>及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12月1日>及以前)。

  6.《麻江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1份。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只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只进行面试(面谈)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专业测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评审面试问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引才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协议

  面试(面谈)工作结束后,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引才计划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与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引才协议。

  (五)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截止到2024年1月31日未能提交人才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持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

  (七)审查备案

  经报名、面试(需笔试的增加笔试环节)、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由县级人社部门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不低于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工作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的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引才全过程考生及考务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八、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咨询电话:0855-3881827

   

  附件1:麻江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位表(第二轮).xls(点击下载

  附件2:麻江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第二轮).doc(点击下载

  附件3:部分本科高校名单.xlsx

部分本科高校名单
序号 学校 序号 学校 序号 学校
1 清华大学 40 北京交通大学 79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 北京大学 41 北京工业大学 80 江南大学
3 厦门大学 42 北京科技大学 81 南京农业大学
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43 北京化工大学 82 南京理工大学
5 南京大学 44 北京邮电大学 83 安徽大学
6 复旦大学 45 北京林业大学 84 合肥工业大学
7 天津大学 46 中国传媒大学 85 福州大学
8 哈尔滨工业大学 47 中央音乐学院 86 南昌大学
9 浙江大学 48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87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0 南开大学 49 北京中医药大学 88 郑州大学
11 西安交通大学 50 北京外国语大学 89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2 华中科技大学 5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90 武汉理工大学
13 东南大学 52 中国政法大学 91 华中师范大学
14 武汉大学 53 中央财经大学 92 华中农业大学
15 上海交通大学 54 华北电力大学 9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6 中国海洋大学 55 北京体育大学 94 湖南师范大学
17 山东大学 56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95 华南师范大学
18 湖南大学 57 上海外国语大学 96 暨南大学
19 中国人民大学 58 东华大学 97 广西大学
20 北京理工大学 59 上海财经大学 98 西南交通大学
21 吉林大学 60 华东理工大学 99 四川农业大学
22 重庆大学 61 上海大学 100 西南财经大学
23 电子科技大学 62 天津医科大学 101 云南大学
24 大连理工大学 63 西南大学 102 贵州大学
25 四川大学 64 河北工业大学 103 西北大学
26 中山大学 65 太原理工大学 104 西北交通大学
27 华南理工大学 66 内蒙古大学 105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67 辽宁大学 106 长安大学
29 兰州大学 68 大连海事大学 107 陕西师范大学
30 东北大学 69 东北师范大学 108 新疆大学
31 西北工业大学 70 延边大学 109 石河子大学
32 北京师范大学 71 哈尔滨工程大学 110 青海大学
33 同济大学 72 东北农业大学 111 宁夏大学
34 中南大学 73 东北林业大学 112 海南大学
35 中国农业大学 74 苏州大学 113 西藏大学
36 国防科技大学 75 南京师范大学 114 第二军医大学
37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76 中国矿业大学 115 第四军医大学
38 华东师范大学 77 中国医科大学
 

 
39 中央民族大学 78 河海大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点击下载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rar(点击下载

  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majiang.gov.cn/xwzx/tzgg/202311/t20231113_83072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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