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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黎平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4年黔东南事业单位联考复审面试公告群:529627819


  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已公布。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15日(08:30—12:00,14:00—17:30)。

  2.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17日(08:30—12:00,14:00—17:30)。

  3.现场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地点: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黎平县德凤街道右平街18号贵阳银行旁)。

  二、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考生可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或“网上报名网址(http://pta.bjpass.com/site/eqiAzu)”输入相关信息查询笔试成绩排名。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拟进入面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完成笔试所有考试科目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按《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同时提供在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在学位网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注:学历备案表和学位报告需提供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和学位,无二维验证码无效)。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下列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所在服务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和截止2024年2月25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等);②仍在岗的须提供所在服务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③服务期已满(截止2024年2月25日须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的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完成项目服务期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还须提供当地县(市)教育局及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

     (3)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4)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军队团级及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退伍证(或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定向招聘黔东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4年黔东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①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政府安排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②2024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定向招聘在相关县(市)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截止2024年2月25日及以前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并同时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工作表现优秀等相关证明材料。

  (8)定向招聘在相关县(市)服务的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城乡社区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25日),工作表现优秀且仍在岗的相关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需满12个月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报考者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还需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党委>公章,参考模板见附件2)。

  (10)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还须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11)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因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2)限黔东南户籍(兵源)的退役士兵岗位,报考者需持户口簿、入伍证明及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打印的《贵州省2024年事业单位分类科目考试报名信息表》2份;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1);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须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同时考生须书面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

  四、资格复审递补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的考生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直接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期不再公示递补人员名单,待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示。

  五、有关事项

  1.考生应密切关注资格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下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原则上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须携带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4.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向社会公示,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咨询电话:0855-6223326(黎平县招考办)

       

      附件:

  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点击下载

  附件2:党员身份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点击下载

  黎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405/t20240510_84617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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