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潘庆凡等同志在体检环节属孕期,未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现潘庆凡等同志已分娩结束,提出体检补检申请。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6月24日,县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同县纪检人员引领潘庆凡、吴宪柳、吴庆铃同志到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了相关项目的检查。经医疗机构认定,潘庆凡、吴宪柳、吴庆铃补检结果为“合格”。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潘庆凡等同志的补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在体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 示 期:3天(2021年6月24-26日)。
2、举报电话:0855-6221555(县纪委监委)
0855-6223326(县招聘办公室)
黎平县招聘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106/t20210624_68797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