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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2021年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方案(8人,3月15-19日报名)
 

  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为我州大数据、大健康、大扶贫等重点产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决定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为做好引才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工作由同级组织、编制、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高级技师层次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作全日制要求;

  4. 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 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21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10. 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1.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3.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活动按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研究审定、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hx.gov.cn/)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引才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hx.gov.cn/)。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hx.gov.cn/)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到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和参加第九届贵州人才博览会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剑河县人社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查地点: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2、参加第九届贵州人博会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人博会具体举办时间、具体报名事项)。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黔东南州2021年人才引进工作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剑河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剑河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学历(学位)(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身份证件、专业业绩等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同时提交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所有考生应根据当前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现场报名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当天本人的“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报名现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必须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其他的以最新疫情要求为准);因不符合防控要求无法报名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对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部分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岗位,按照该文件执行。

  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可只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专业测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评审面试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引才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研究审定

  本次引才现场面试工作结束后,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本次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引才协议。

  协议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除履行违约责任外,还将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四)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察工作可推迟到考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开展(最迟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

  (六)聘用审批

  经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见附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亲属关系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的,必须回避。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引才个各环节报考者、考务工作者均应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七、本次引才工作结束后,职位空缺的岗位可滚动到下一轮引才计划继续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八、剑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由剑河县组织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九、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十、联系咨询电话

  0855-5227189(剑河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55-5369358(剑河县人社局办公室)

  附件:

  附件1.剑河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 人才引进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及咨询电话.xls(点击下载

  附件3. 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4.2021年公开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g.docx(点击下载

  附件5.2021年公开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g.doc(点击下载

  附件6.贵州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jhx.gov.cn/xwzx/tzgg/202103/t20210308_67112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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