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8号)、《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20〕50号)、《关于做好2020年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剑人社通〔2020〕53号)文件精神,经选聘、审核等环节,确定潘朝碧等84名人员为剑河县第二批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8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55-5223486
附件:剑河县2020年第二批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 .xlsx(点击下载)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www.jhx.gov.cn/xwzx/tzgg/202008/t20200824_62690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