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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含各分院)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方案(3人,11月26-27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丹寨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共体总院及各分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

  招聘信息、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每位应聘者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二)德才兼备原则:

  注重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三)服从调配原则:

  应聘者需配合总院根据临床需求、科室建设及各分院需求等情况,进行岗位或工作地点调整。

  二、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符合相应的学历、专业及资格证书要求;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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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名时间、所需材料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者需如实填写《丹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含各分院)2025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附件2);

  附件2:丹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含各分院)2025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6.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2449255363@qq.com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招聘代码 + 姓名”。

  五、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

  由医共体总院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在丹寨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二)面试相关事宜

  1.面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将通过丹寨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公告告知进入面试的应聘者。

  2.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在丹寨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公布。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丹寨县人民医院订阅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保障

  (一) 乡村医生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工资;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各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聘人员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对应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附件2《丹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含各分院)2025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签了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

  (二)在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举、举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系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

  (四)在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对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有关招聘事项及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丹寨县人民医院订阅号查询。

  (六)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拨打)

  0855-2217719(丹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七)监督电话(工作时间拨打)

  0855-2217716(丹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办公室)

  丹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2:丹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含各分院)2025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tADr6ptA8P-IzDCvZ2g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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