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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2021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面试及人民警察类考生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5月2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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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统一简称《招录简章》)规定,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为做好我市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面试以及人民警察类考生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面试及体能测评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面试及体能测评时间

  (一)公务员类考生面试时间: 2021年5月29日;

  (二)人民警察、选调生类考生面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

  (三)人民警察类考生体能测评时间:2021年5月31日。

  三、面试及体能测评考点

  (一)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类考生面试考点:

  六盘水师范学院勤学楼(钟山区明湖路288号)

  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从六盘水师范学院正大门进入考点(距离考场步行约20分钟,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考点位置)。

  (二)人民警察类考生体能测评考点:

  六盘水师范学院体育学院一楼(风雨操场一楼)

  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从六盘水师范学院正大门进入考点(步行约10分钟,请考生提前熟悉体能测评考点位置)。

  四、面试及体能测评对象

  六盘水市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进入面试以及人民警察类考生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附件1、附件2)。

  五、《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领取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领取地点: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盘水市钟山中路58号)人事考试院一楼大厅。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领取要求: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经身份核验及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后领取本人面试准考证。提示:委托他人代领面试准考证的,代领人需携带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考生本人和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同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有关事宜

  (一)面试当日上午7:00,面试考生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经工作人员身份核验及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后可进入面试考点(但不可进入候考室)。上午7:30,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取消面试资格。上午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准进入候考室。

  体能测评当日上午7:30,体能测评受测者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经工作人员身份核验及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后可进入体能测评场内。8:00仍未入场的受测者视为自动弃权,不得进入测评场内,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请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务必在面试、体测前到考点察看,安排好食宿,注意面试及体测时间、乘车时间及路线,提前做好乘车准备(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办法按《招录简章》的规定执行。

  (五)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在面试结束后参加5月31日的体能测评。对未参加人民警察类面试的考生,将不再参加5月31日的体能测评。

  (六)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其它事项以《招录简章》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七、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阅读《2021年贵州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及选调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3)及我市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提示等疫情防控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

  八、其他事项

  六盘水市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的体检、考察等各环节进行的时间都将在六盘水党建云、六盘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面试及体能测评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公务员一科 0858-8690956

  市公安局政治部 0858-8732169

  附件1:六盘水市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附件2:六盘水市2021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附件3:2021年贵州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及选调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凡报名参加贵州2021年公务员(人民警察)及选调生录用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2021年贵州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及选调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招录简章、报考指南、防控要求、报考须知、考生须知、温馨提示等内容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2021年贵州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及选调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及其它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八)各科目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九)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再次接受体温检测和扫码检查,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本次考试。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二)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未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贵州健康码服务热线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中共六盘水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s://www.lpszzb.gov.cn/detail?id=845577012570852417&bread=%E9%A6%96%E9%A1%B5&bread=%E9%80%9A%E7%9F%A5%E5%85%AC%E5%91%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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