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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临聘化学实验员一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学历专业要求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化学、应用化学、化学教育、科学教育(化学方向)、实验技术等与化学相关专业。
(二)专业知识与技能要求
1.具备扎实的化学基础。系统掌握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等专业知识,熟悉高中化学课程体系和重点实验原理。
2.具备精湛的实验技能。能独立、规范、熟练地完成高中化学教学要求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掌握常见化学仪器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具备较强的实验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验过程中突发问题的能力。
3.具备实验室管理能力。熟知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理规范,具备处理常见实验室安全事故(如烫伤、灼伤、火灾、泄漏)的应急能力。能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的管理、采购、验收、记账造册等工作,做到账物相符。
4.具备教学辅助能力。积极配合化学任课教师准备实验课前工作,协助指导学生的实验操作,评估学生实验报告。
能够对现有实验进行改进、优化或设计新的趣味实验、探究性实验,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学科素养。
二、临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端正,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现象,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志愿到六盘水市第三中学从事化学实验员工作。
(二)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需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高级中学化学教师资格证。
(三)有较好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良好,身心健康。
三、临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入职审查,以个人简历为主要载体,内容包含学历学位、学习成绩、荣誉表彰、社会实践、经历等,确定是否符合我校临聘化学实验员基本条件。
(二)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精神面貌等。
(三)体检。拟聘用人员在入职前提交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四)学校研究。根据资格审查、面试情况,提交学校党委会议进行研究,确定是否聘用。
(五)签订劳动合同。学校与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学校现行临聘人员待遇执行。
五、应聘时间和方式
(一)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止,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包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获奖情况佐证材料等扫描件)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到QQ邮箱:462334799@qq.com。
(二)报名人员资料经初步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注意事项
(一)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0858-8742006
夏老师:0858-8742009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70JEUf5HjJW3zzctbfc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