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息烽县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息烽县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选聘工作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息烽县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社区工作者27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息烽县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息烽县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23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6.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职):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4.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5.截止2023年10月25日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村(社区)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选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10月16日到2023年10月22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3日9:00至2023年10月25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息烽县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信息,并认真核对无误后及时提交。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尽早提交报名申请,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特别提示:①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确认提交”键提交报名申请。②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③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6:00)前未点击“确认提交”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报考人员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毕业证和学位证也须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退役军人须上传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上传仍在岗的工作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须上传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上传所在社区出具的书面证明。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上传表彰文件或表彰证书。报考限息烽县户籍岗位的人员需上传户籍证明。
(6)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和漏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选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开展。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选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上传的相关资料及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选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将退回考生报名信息由考生自行根据岗位表改报符合要求的岗位;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
在报名期间(2023年10月25日16: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16:00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10月26日14:00前进行修改,但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岗位。
2023年10月26日14:00后至2023年10月26日16: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选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由网上报名管理部门修改。
(四)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7日16:00期间通过“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选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报名成功总人数及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9: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本次招聘所有通知请考生自行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查阅,不再电话通知,以下同)。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政审、体检等选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科目:《社会工作和能力测试》,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参加笔试,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3)考试需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钢笔)、软橡皮,严禁将各类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详见《笔试准考证》要求。
(4)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相关事宜将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选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以内确定(含3:1),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根据《选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审查部门提交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息烽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
笔试(百分制)、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考察政审
进入考察政审的考生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需重新组织面试后,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选聘单位所属镇(街道)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新入职人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选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及薪酬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行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安排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按息烽县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公开选聘岗位都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即可开考;少于招聘计划数的予以调整。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但参考人员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选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六)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选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七)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官方发布的选聘信息公告,凡因个人原因贻误选聘的,责任自负。
(八)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选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九)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87721344(选聘工作办公室)
各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一览表
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88341380 0851-88236875
息烽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序号 |
所属镇(街道) |
招聘单位 |
岗位 |
学历 |
专业 |
其他选聘条件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单位地址 |
备注 |
|||
招聘人数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
1 |
永阳街道 |
东门社区 |
2 |
01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
朱喜艳 |
息烽县希望社区虎城大道中段21号 |
|
新村社区 |
1 |
02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中共正式党员 |
朱喜艳 |
息烽县希望社区虎城大道中段21号 |
|
||
1 |
03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
朱喜艳 |
息烽县希望社区虎城大道中段21号 |
|
|||
北门社区 |
2 |
04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
朱喜艳 |
息烽县希望社区虎城大道中段21号 |
|
||
露萍社区 |
2 |
05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
朱喜艳 |
息烽县希望社区虎城大道中段21号 |
|
||
希望社区 |
2 |
06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
朱喜艳 |
息烽县希望社区虎城大道中段21号 |
|
||
新华社区 |
2 |
07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
朱喜艳 |
息烽县希望社区虎城大道中段21号 |
|
||
云环社区 |
1 |
08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
朱喜艳 |
息烽县希望社区虎城大道中段21号 |
|
||
龙腾社区 |
1 |
09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中共正式党员 |
朱喜艳 |
息烽县希望社区虎城大道中段21号 |
|
||
1 |
10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
朱喜艳 |
息烽县希望社区虎城大道中段21号 |
|
|||
南门社区 |
3 |
11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
朱喜艳 |
息烽县希望社区虎城大道中段21号 |
|
||
2 |
永靖镇 |
团圆社区 |
2 |
01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
莫露露 |
息烽县永靖镇后坝村大田坎组团圆山环线旁 |
|
3 |
小寨坝镇 |
磷兴园社区 |
1 |
01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限息烽县户籍 |
周定国 |
息烽县小寨坝镇磷城北路2号 |
|
1 |
02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息烽县户籍 |
周定国 |
息烽县小寨坝镇磷城北路3号 |
|
|||
4 |
温泉镇 |
西洋社区 |
1 |
01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息烽县户籍 |
杨佳 |
息烽县温泉镇西洋路20号 |
|
石头田社区 |
1 |
02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息烽县户籍 |
杨佳 |
息烽县温泉镇永兴路1号 |
|
||
5 |
九庄镇 |
新街社区 |
2 |
01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息烽县户籍 |
杨远露 |
|
|
6 |
养龙司镇 |
养龙司社区 |
1 |
01 |
社区工作者 |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限息烽县户籍 |
陈俊 |
息烽县养龙司镇奋斗路13号 |
|
(信息来源:https://www.xifeng.gov.cn/zfxxgk/fdzdgknr/zdmsxx/rsxx/202310/t20231016_82759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