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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2021年招聘教师试教通知(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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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经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含两轮递补)等招聘程序,现将南明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试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教时间:2021年8月14日(周六)上午7:15

  二、试教地点:贵阳南明区第二实验中学(地址:南明区花果园延安南路155号)。

  三、南明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试教考生名单见附件1《南明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试教人员名单公示》。

  四、考生试教须知

  (1)考生请于2021年8月13日(周五)15:00在“南明教育网”http://www.gzsnmedu.cn/点击“重要公告”查询试教题目。本次试教每个学科有两套试教题,试教当天不提供备考时间,各考场试题由第一位试教考生抽取。试教在普通教室进行,除信息技术学科外均不提供教学多媒体。

  (2)8月14日上午7:15,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附件2)、《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教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3)和《准考证》,并通过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本人扫描贵州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试教,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0851-9610096。因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须按有关要求一并提供。请按考点公布的《试教考点平面图》到候考室报到,8:15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试教资格。准考证遗失的请于本周五(8月6日)下午5点前,在报名网站http://rsj.guiyang.gov.cn/打印。

  (3)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试教结束前禁止考生与外界联系,疫情期间,请考生自带干粮、饮水、纸巾,考点不提供餐食,人数较多的考场预计试教结束时间为下午18点。候考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服从候考室工作人员的管理,按考场进行试教顺序抽签并签字确认。当前一位考生试教时,后一位考生要做好准备。

  (5)考生进入试教考场后,只能向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报告试教抽签号,不能泄露考生姓名及其他身份信息,违者取消其试教资格。试教过程中注意掌握好时间,试教时间为10分钟,考生试教结束请说“试教完毕”。

  (6)考生试教结束后,不得与未试教考生交流,应到指定地点等候公布成绩,听取本人试教成绩并签字确认后,才能离开考点。

  (7)所有考生需执行贵州健康码绿码或行程码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严禁使用各种电子、通信或上网设备,已带入考点的要按照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在候考、试教期间使用上述设备的,一律按照违反考试规定处理;需要上卫生间的,经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并取得同意后,由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和返回;考生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禁止吸烟,爱护环境卫生,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如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记录在案,并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8)凡参加此次试教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4)规定,严格执行《南明区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教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附件5),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试教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试教工作结束后请考生关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网站关于后续招聘事宜的通知。

  联系电话:0851-85818499(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1.南明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试教人员名单公示(点击下载

  2.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点击下载

  3.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教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点击下载

  4.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凡报名参加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报考指南、考务通知、防控要求、温馨提示等内容,并在网上报名时在报名系统中签署《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及其它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市州旅居史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八)各科目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九)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再次接受体温检测和扫码检查,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本次考试。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二)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未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5.南明区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教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凡参加贵阳南明区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教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规定。为切实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试教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公告如下:
一、考生健康管理
1.考生疫情防控准备。所有考生应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不要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不走亲访友、不参加聚餐聚会,尽量在家休息,确保考试当天能顺利参考。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考生需下载《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如实认真填写并按要求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交工作人员。
3.省外考生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黔考生,须严格执行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要求,未达到“14+14+5”隔离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近14天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及疫情传播地所在市(州)来(返)黔考生,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在抵黔后24-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需在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采样检测,之后间隔24小时-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以上结果均为阴性的,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试教。
(3)近14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病例报告市(州)旅居史的来(返)考生,须在(来)返黔后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试教。
(4)与阳性人员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黔考生,需主动向社区防控和招考中心,按我省相关规定执行核酸检测、隔离等防控措施,不得参加考试的,按社防要求执行。
4.省内考生。省内考生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提供《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试教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教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等资料后可直接参加考试。
5.在考前14天内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者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6.考生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7.考生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康复或隔离期、出院观察期的,或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8.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9.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0.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1.考生持有的贵州健康码为非绿码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2.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未如实填报的,按当地有关防疫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或取消试教资格。
二、考点考场管理
1.考点出入口管理。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必须佩戴口罩,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教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和《准考证》,并通过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本人扫描贵州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试教,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0851-9610096。因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须按上述“考生健康管理”有关要求一并提供。
2.考场(候考室)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候考室)全程必须佩戴口罩(查验身份时应摘下口罩配合查验),进入候考室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4.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提前了解乘车路线查看考点地址,考试当天务必提前出发前往考点,务必将堵车及入场检测时间等因素考虑在内。对于外地考生,建议在考点附近住宿。考生请提前了解考点城市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的个人防护准备。
三、应急管理
(一)考点入口应急管理
1.考生体温检测出现异常(体温≥37.3℃),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可适当休息间隔15分钟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体温复查合格的(体温低于37.3℃),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可进入考点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发热考生立即安排专用车辆送入定点医院做进一步排查。考生须签订《放弃考试资格确认书》。考生拒绝签字的,须由现场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2.考生在考点入口处发现有头痛、乏力、咳嗽、流涕、鼻塞、咽痛、腹泻、嗅觉异常等身体异常情况的,经两名现场医护人员判定不符合集体考试要求的,可酌情安排隔离考场考试;判定为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身体异常考生立即安排专用车辆送入定点医院做进一步排查。考生须签订《放弃考试资格确认书》。考生拒绝签字的,须由现场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考生持有的贵州健康码为非绿码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须安排在临时隔离室隔离,并报当地街道办事处按要求处理。考生须签订《放弃考试资格确认书》。考生拒绝签字的,须由现场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考生因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而未能提供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须签订《放弃考试资格确认书》。考生拒绝签字的,须由现场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二)考试期间应急管理
考生突然发热(体温≥37.3℃)或者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嗅觉异常等症状,通过隔离通道,立即安排专用车辆送入定点医院做进一步排查。
若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发生变化,将按照新规定严格执行。本次试教考试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省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

  贵阳南明区教育局

  2021年8月5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snmedu.cn/zx/zygg/dbk/202108/t20210805_69420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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