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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贵阳贵安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贵阳贵安2026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由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和贵阳市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市卫健局)统筹组织进行,成立贵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并负责指导监督做好招聘各环节相关工作,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1人,其中市级医疗机构49人;云岩区卫生系统15人;观山湖区卫生系统11人;花溪区卫生系统3人;白云区卫生系统22人;乌当区卫生系统10人;修文县卫生系统10人;开阳县卫生系统55人;息烽县卫生系统5人;清镇市卫生系统26人;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25人。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贵安2026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本次《招聘简章》及相关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guiyang.gov.cn/)、“贵阳市卫生健康局”(https://wsjkj.guiyang.gov.cn/)官方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定向招聘“2025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的岗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乡(镇、街道),202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得再报考该类岗位。
3.定向招聘“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毕业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并面向2024、2025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岗位要求学位条件的,学位应与报考学历层次和专业相对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专业参考目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及《高职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学科门类对应表》。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该二级学科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且专业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具体说明”一栏如实填写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2)。资格复审环节由报考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5月13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80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机关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其上述身份的工作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分层级)。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离校尽快就业,凡通过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到民营企业等就业的,均可报考符合基层工作经历条件的岗位。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灵活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缴纳社会保险(同时需结合收入凭证、平台证明等)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企业正常运营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营业执照颁发后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从约定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起始时间算起。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累计。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及所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时间计算截止至2026年5月19日。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21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截止到2026年5月19日,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
4.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21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6年5月13日09:00至5月17日17:00期间进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guiyang.gov.cn/)“服务大厅”的“网上报名”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阳贵安2026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和个人主要简历,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结束后,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将及时在“贵阳市卫生健康局”(http://sjkj.guiyang.gov.cn/)官方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09:00至5月18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guiyang.gov.cn/)“服务大厅”的“网上报名”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由报考者和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6年5月17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6年5月17日17:00至5月1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5月13日09:00至5月19日17:00期间进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guiyang.gov.cn/)“服务大厅”的“网上报名”链接,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09: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guiyang.gov.cn/)和“贵阳市卫生健康局”(https://wsjkj.guiyang.gov.cn/)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5月27日09:00至5月29日17:00期间进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guiyang.gov.cn/)“服务大厅”的“准考证打印”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科目A类为《综合知识测试》、B类为《专业及相关知识测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贵阳市卫生健康局”(https://wsjkj.guiyang.gov.cn/)官方网站上发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确定市属及各区(市、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贵阳市卫生健康局”(https://wsjkj.guiyang.gov.cn/)官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2026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2026届毕业生须书面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A类、B类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50%、面试百分制成绩占50%合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九、体检
体检由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指导,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A类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B类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自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于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贵阳市卫生健康局”(https://wsjkj.guiyang.gov.cn/)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聘用到所报考岗位工作,不能因个人原因要求换岗;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贵阳市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0851-87987337;
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0851-87989520。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二)政策咨询电话:
1.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0851-87987316。
2.具体招聘单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项等将在指定的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在招聘中,国家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规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2026年完成规培尚未取得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规培证明材料,并在考察环节时提供规培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如若当年规培结业考试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2014年以前的(不含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下同)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按规定可以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的考生,本次公开招聘不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限制;2014年以后的(含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取得《住培合格证书》作为报名的必备条件之一。
(七)按照《关于建立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一)2014年起,新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 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 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下同)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2016年起,新进入二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 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2019年起,新进入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四)2020年起,所有新进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 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八)2026年高校毕业生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并在考察环节时提供成绩合格证明。如若当年考试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九)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未尽事宜由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1:贵阳贵安2026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附件3: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sjkj.guiyang.gov.cn/xwzx/tzgg2023/202605/t20260511_901600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