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资格复审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公示、招聘计划减少及体能测评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公示事宜
资格复审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12月5日,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反映(反映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大道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主大楼612办公室,反映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计划减少事宜
根据《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根据同一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该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的规定,部分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不满足3:1比例,招聘计划减少,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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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及代码 |
招聘计划人数 |
招聘计划减少人数 |
实际招聘 计划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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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勤务岗位02 |
10 |
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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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勤务岗位03 |
12 |
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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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勤务岗位10 |
13 |
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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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勤务岗位15 |
13 |
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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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勤务岗位16 |
13 |
2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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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勤务岗位17 |
14 |
2 |
12 |
三、体能测评相关事宜
(一)体能测评时间:2025年12月6日(星期六)
(二)体能测评地点:毕节市奥林匹克体育场(毕节市七星关区三板桥)
(三)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当日上午7:30-8:00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测评场地内,超过8:00未进入测评场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内。笔试准考证遗失的,可登录“七星关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guiz.easyzp.com/nindex/?ecode=hqbzfgJX)重新下载打印。
2.请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合理安排好食宿,注意体能测评时间、乘车时间及路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测评入口请从毕节市奥林匹克体育场1号门进入(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设置。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5.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在体能测评开始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和《考生体能测评须知》(附件3),因未阅读相关事宜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体能测评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7-7149878
监督电话:0857-8689199
(以上电话拨打时间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内拨打)
附件1: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附件2: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附件3:考生体能测评须知.doc
考生体能测评须知
一、考生可于体能测评当日上午7:30开始进入毕节市奥林匹克体育场(毕节市七星关区三板桥),7:30—8:00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体能测评场地,截至8:00仍未进入体能测评场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测评入口请从毕节市奥林匹克体育场1号门进入(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二、考生在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后,按分组名单查找自己所属测评组号,并到对应的测评组集合,在引领员的安排下,在《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上签名,并按要求佩带号码簿。
三、测评前,考生须做好测评准备工作,在测评时不得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若考生存在身体不适等情况(如受伤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但仍坚持参加体能测评的,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须把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写上姓名及抽签号后交引领员保管,体能测评结束后归还。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如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家属不得在体能测评场地外影响体能测评工作,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场地。
五、体能测评项目顺序依次为: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测评时须服从考官和工作人员安排。每个项目测评后,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测评结果。在测评过程中,纵跳摸高项目不合格者,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测评,同时在引领员的安排下,归还号码簿,领取通讯工具离开测评场地。
六、在候测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擅自离开本组,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需要去卫生间的,须经引领员同意才能离开,返回后要向引领员报告归组。
七、当前一位考生测评时,后一位考生应作好准备,要仔细听清考官对所测项目的动作要领指导,尽自己所能完成好各测评项目。
八、每个体能测评项目结束后,要认真听取自己的测评成绩,如有异议,须当场向本项目测评处监督员提出;离开体能测评场地后,再有异议的,不予受理。在测评期间,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测评资格。
九、请考生自行携带干粮、饮用水和雨具。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
2025年12月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jqixingguan.gov.cn/xwzx_500441/tzgg/zp/202512/t20251203_8901214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