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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小学(幼儿园)及青风学校教师实施方案(27人,6月17-18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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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部分学校师资紧缺问题,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小学(幼儿园)及青风学校教师27人,其中:考调小学教师11人、考调幼儿园教师15人、青风学校考调1人,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小学(幼儿园)及青风学校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调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小学(幼儿园)及青风学校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考调对象

  1.小学教师岗位:金沙县所辖乡镇(街道)小学正式在编且在县内任教满三年及以上的教师。

  2.幼儿园教师岗位:金沙县幼儿园正式在编且在县内任教满三年及以上教师;

  3.金沙县青风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金沙县所有在编且在县内任教满三年及以上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考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4.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8.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等其他资格条件。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截止2024年6月17日,新招聘教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的。

  2.截止2024年6月17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师德师风等有不良记录记载的。

  4.截止2024年6月17日,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截止2024年6月17日,受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

  6.小学教师岗位:县直学校的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7.幼儿园教师岗位:纳入本次考调的幼儿园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8.5月9日至5月10日已报名参加“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县城新区学校教师”考调且进入体检环节的教师不得报考。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4年6月4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考调工作各个环节信息将通过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考调人员未及时阅读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考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18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金沙县第二小学旁办公楼三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调方案》及《岗位表》,根据《考调方案》及《岗位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后,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等相关信息出现错误影响考调的,由考调人员承担责任。如考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责任。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1份(须在指定位置贴同底小二寸标准彩色照片6张),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审核)。

  (3)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3)。

  (三)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考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追究资格审查相关人员责任。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知识(闭卷方式)。

  3.笔试时间: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09∶00—11∶30。

  4.《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4年6月23日(星期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考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考务费缴费信息到报名处领取。

  5.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6.笔试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公告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进入体检环节的怀孕考调人员一并进入选岗环节,待完成体检项目后,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七、选岗

  (一)选岗对象

  需选岗的岗位(详见《岗位表》)体检合格人员(含进入体检环节的怀孕考调人员)确定为选岗对象,进入选岗环节人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二)选岗

  公示结束即进入选岗环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同一岗位总成绩名次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金沙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调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考调方案》中“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调”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及调动

  (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拟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本次考调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2.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后,不得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及之后各环节,否则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予办理调动(考调、招(录)考试)等手续,并调整到乡镇缺编学校任教。

  3.《考调方案》解释权属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小学(幼儿园)及青风学校教师工作专班,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221239(金沙县教育局)、0857—7252760(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监督电话:0857-7221874(金沙县委组织部)、0857-7229441(县纪委监委)

  附件:1.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小学(幼儿园)及青风学校教师岗位表.xls(点击下载

        2.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小学(幼儿园)及青风学校教师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小学(幼儿园)及青风学校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jinsha.gov.cn/zfbm/rlzyhshbzj_5686710/zfxxgk_5686717/fdzdgknr_5686720/jgjj_5686721/202406/t20240604_84725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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