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方案》规定,现将金沙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试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见《金沙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成绩登记表》。
二、体能测试及相关事宜
根据《金沙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方案》规定,面试取得有效成绩(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即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已在《金沙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成绩登记表》中标注。
体能素质按“三能”达标标准进行测试,测评项目为4×10米、1000米,有一项及以上不合格者,体能测试为不合格。未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参加体能测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一)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1月19日,体能测试当日上午8:30前,应聘人员凭《体能测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候考室集中,迟到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二)体能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三)体能测试准考证领取地址:金沙县公安局办公楼门卫室(地址:金沙县民兴街道黄山路)原报名处。
(四)体能测试地点: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
(五)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自备干粮及饮用水。
如对公告内容有什么意见,请于2024年1月17日上午12:00前向金沙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书面反映问题应签署本人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57-7225069(金沙县公安局),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 0857-7229441(金沙县纪委监委)
附件:
1.金沙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成绩登记表.xlsx(点击下载)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xls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 | ||
(一)男子组 | ||
体能测评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0" |
3.体能测试相关规定.doc
一、10米×4往返跑项目
(一)起跑准备
受测人员进入跑道在距起跑线后一定距离处站立,体能测评考官发出“各就位”口令后,受测人员前行至起跑线后做好站立式起跑准备动作,待受测人员稳定后,体能测评考官即可鸣枪发令。
(二)起跑时,在体能测评考官鸣枪发令前受测试者发生抢跑,体能测评考官要及时将该组全部受测试人员召回,并对抢跑者出示黄牌给予警告,而后组织该组重新发令起跑。如受测人员第二次抢跑,则取消其本项测试资格。
(三)受测人员可以在测评前,试跑一次,不计成绩。
(四)测评时,每名测评人员只跑一次。
(五)犯规判罚
1.受测人员在交换木块时脚接触S1线和S2线外的地面,判定为犯规(S1、S2的线宽包括在10米内),取消其测试成绩;
受测人员应自始自终在自己的分道内进行往返跑,跑出自己分道并挤撞、阻挡或影响其它测试人员跑的,取消其测试成绩,被挤撞或阻挡者主考官可视情况令其重新测试,跑出自己分道未挤撞、阻挡或影响他人往返跑的,可不予处罚。
2.受测人员未手持木块在本人跑道内通过终点线(S1线),取消其测试成绩;
3.受测人员在交换木块时,手持的木块必须先接触放置区域内后才能拿起被交换的木块。受测人员采用抛、掷方式将木块丢在放置区域内,体能测评考官要以清晰的语言提示其按要求将木块重新放在放置区域内,直至将木块正确摆放。如受测人员未按上述要求将木块放在放置区域内即折返,取消本项测试成绩;
4.受测人员原手持木块接触放置区域后,因为用力原因造成木块离开放置区域,不判为犯规。
二、1000米跑项目
(一)起跑预备
受测人员进入跑道后在距弧形起跑线2后米处站立,体能测评考官发出“各就位”口令后,受测人员前行至弧形起跑线后做好站立式起跑准备动作,待受测人员稳定后,体能测评考官即可发令起跑。
(二)起跑准备
起跑时,在体能测评考官鸣枪发令前受测人员发生抢跑,体能测评考官要及时将该组全部受测人员召回,并对抢跑人员出示黄牌给予警告,而后组织该组重新发令起跑。
(三)每名受测人员只跑一次。
(四)犯规判罚
1.如受测人员第二次抢跑,则取消其本项测试资格。
2.受测人员因自身原因挤撞、阻挡或影响其它测试人员,造成其他受测人员成绩不达标或被取消成绩的,应取消其测试成绩。
3.受测人员跑出第一跑道内侧跑道线后由前方返回跑道,因此而减少实跑距离判为犯规,取消其本项测试成绩。
如其由原来跑出地点重新回到跑道,且未挤撞、阻挡或影响其它测试人员,又未减少实跑距离的,可不予判罚。
4.体能测试考生须知.doc
一、体能测评考生在体能测评当日8:30前凭《体能测评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达体能测评指定地点集中。未按时到达体能测评指定地点集中或或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测评场内。
二、在侯测室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在《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和《体能测评考生顺序表》上签名。顺序号是参加各体能测评项目的重要标志,请按要求佩带。
三、在测评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在测评时不得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如受伤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体能测评考生须把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后交予引领员保管,体能测评结束后归还。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如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五、体能测评项目顺序依次为①10米×4往返跑,②1000米跑。测评时须服从考官和工作人员安排。每个项目测评后,考官当场向测评考生宣布测评结果。在测评过程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成绩不合格的,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测评,同时在引领员的安排下,返回侯测室,归还顺序号等物品,领取个人物品,在侯测室工作人员带领下离开测评场地。
六、在候测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随意离开候测地点,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需要去卫生间的,须经候测室工作人员同意后,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
七、当前一位体能测评考生体能测评时,后一位体能测评考生要作好准备,要仔细听清考官对所测项目的动作要领指导,尽自己所能完成好各测评项目。
10米×4往返跑项目、1000米跑项目,如受测人员第二次抢跑,则取消其本项测试资格。
八、每个体能测评项目结束后,要认真听取自己的体能测评成绩,如有异议,当场向监督员提出,离开本项目测评处后,再有异议的,不予受理。在测评期间,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测评资格。
九、应试人员自带干粮和饮用水。
5.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金沙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jinsha.gov.cn/zfbm/rlzyhshbzj_5686710/zfxxgk_5686717/fdzdgknr_5686720/jgjj_5686721/202401/t20240115_83541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