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需求导向,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环保协管员2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赫章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勤劳能干。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2.服刑期间的各类人员。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
4.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
5.各类在校生或实习期间未毕业的在校生。
6.已在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用等人员。
7.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及村干部。
8.已享受过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累积满3年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 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213财务室
联系人:刘念
联系电话: 0857-221688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4)《报名表》2份(附后);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进行现场确认。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试
由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与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实行2个月试用期管理(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补贴说明
岗位补贴:18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社会保险补贴:单位缴纳单位承担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本公告由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点击下载)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
2024年7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hezhang.gov.cn/zfbm/sthjjfj/gzdt_5773201/202407/t20240716_85114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