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毕节市人才“蓄水池”管理办法(试行)》《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引进人才公告》要求,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成立毕节市人才“蓄水池”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毕节市科学技术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行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毕节市科学技术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组成。具体面试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毕节市科学技术局牵头组织。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引进人才公告》中发布的“01”毕节市家乡美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02”毕节市汇江蚕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岗位需求引进的急需高层次紧缺人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坚定的政治立场,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属企业急需紧缺的各类人才或事业单位特殊重要领域亟需引进的人才;
5.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以放宽;
6.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7.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专项简化程序引进岗位信息表》,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个人简历等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测评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须知:《面试准考证》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领取,领取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毕节市科学技术局第一会议室(308室)
3.面试程序
(1)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10起凭《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进入候考室,并将通讯工具及其他电子设备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上午8:3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2)9:00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面试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拟引进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的人才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5.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各职位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名第一的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低于70分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7.面试测评考官共7名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25号)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操作。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及政审环节。因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六)不符合引进对象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在考察政审结束前,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资料原件,或所提交资料原件与报名时所提交资料不一致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公示
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有反映或举报,经实查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引进工作各环节中,若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经全流程任一环节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正式聘用前,经研究后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到低顺序开展递补,并完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按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毕节市人才“蓄水池”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人才“蓄水池”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7-8687399 毕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57-8304675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
0857-8223104 毕节市人才“蓄水池”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7-8223845 毕节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
0857-8221188 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4年7月第一批人才“蓄水池”面试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毕节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bm/bjskxjsj/dt/tzgg/202407/t20240718_85129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