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全县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普安县矿山救护队伍建设,经县应急局党委研究上报县政府同意,现由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救护指战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矿山救护队,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务。
二、招聘计划人数及职位
计划招聘人数8名,职位为专职救护指战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高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无违法违纪行为。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男性青年,身高160厘米以上,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及从事一年以上矿山救护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0周岁,优先录用。
6.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愿意从事矿山救护工作,服从矿山救护队军事化管理制度。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脸型特殊不适合佩用正压氧气呼吸器面罩的;
(3)有传染疾病,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疾病的,裸眼视力低于1.0的及耳聋者;
(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期间周末和节假日不休,正常开展报名工作)。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需提交的材料到县矿山救护队二楼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3.报名地点:普安县矿山救护队二楼办公室(普安县盘水街道环城东路2号(尚客优酒店往西方向约150米)。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和《普安县矿山救护队2022年公开招聘救护指战员疫情防控方案》,填写《报考人员诚信诚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防疫规定。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3)填写《普安县矿山救护队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诚诺书》各一份;
(4)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从事过矿山救护工作的需持应急救援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联系人:刘光富 联系电话:0859-7232403、 15685976188。
(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相关工作。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与体能、笔试、面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
2.经体能、笔试、面试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政审相关工作。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政审对象,由普安县矿山救护队负责组织政审工作,政审对象需由本人在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公示相关工作。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县应急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试用期人员,与县矿山救护队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人民币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县矿山救护队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生活费补助、差旅费、下井补助等),食宿由单位统一安排。
六、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及考务人员在进行现场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工作环节中,要严格按照《普安县矿山救护队2022年公开招聘救护指战员疫情防控方案》做好防控工作。
2、未尽事宜由普安县矿山救护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普安县矿山救护队办公室:0859-7232403。
4.纪律监督电话:0859—7235620(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附件1.普安县矿山救护队2022年公开招聘救护指战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2.普安县矿山救护队2022年公开招聘救护指战员疫情防控方案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新冠疫情期间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省、州最新疫情防控规定,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我单位实际,特制订《普安县矿山救护队2022年公开招聘救护指战员疫情防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组织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普安县应急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矿山救护队,负责统筹组织招聘期间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二、重点环节管理
(一)笔试考场管理
1.考点管理。考试开考前至考试结束,考场出入口应安排人员全程值守,配备红外线测温仪、水银温度计、速干手消毒剂、贵州健康码等。考生及所有进入考场区域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通过体温检测、贵州健康码检查和流行病学史询问等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考场管理。考试前后必须对考场进行全面的清洁消毒,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查验身份时应配合摘下口罩,查验完毕随即戴上),考场准备速干手消毒剂。考场每位考生座位间隔需在1米以上。考试期间,保持考场区域通风顺畅。
3.考务人员管理。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外科口罩,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有关防控方面的安排、调度。
(二)现场确认管理
1.出入口管理。出入口应安排人员全程值守,配备红外线测温仪、水银温度计、速干手消毒剂、贵州健康码二维码等。现场确认考生进入确认现场必须佩戴口罩,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通过体温检测、贵州健康码检查和流行病学史询问等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
2.确认现场管理。确认现场必须进行全面清洁消毒,进入现场人员全程必须佩戴口罩,每位进入确认现场人员之间间隔需在1米以上,保持现场区域通风顺畅。现场准备速干手消毒剂。
3.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全程必须佩戴外科口罩,与现场确认人员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4.资料管理。所有现场收集的考生资料集中放置消毒后才正常使用。
(三)面试管理
1.出入口管理。出入口应安排人员全程值守,配备红外线测温仪、水银温度计、速干手消毒剂、贵州健康码二维码等。面试考生进入确认现场必须佩戴口罩,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通过体温检测、贵州健康码检查和流行病学史询问等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考场管理。面试考场必须进行全面清洁消毒,进入考场考试全程必须佩戴口罩,每位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间隔需在1米以上,保持考场区域通风顺畅。现场准备速干手消毒剂。
3.候考室管理。候考室必须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候考室考生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全程必须佩戴口罩,每位面试考生之间隔需在1米以上,保持候考室区域通风顺畅。现场准备速干手消毒剂。
4.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的管理。考官和工作人员全程均应佩戴外科口罩,与面试考生保持社交距离,面试工作人员需佩戴乳胶手套,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四)体检管理
严格按体检单位要求执行。
三、考生管理
(一)考生防控准备
所有考生应根据当前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因不符合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后果自行承担。
(二)疫情防控要求
1.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7.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8.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
加考试。
9.7天内有省外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市、区、旗)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陆地口岸城市来(返)黔人员中未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及其他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抵黔后须按规定实行“3天2检”,如超过24小时未完成第1次核酸采样,或超过3天未完成第2次核酸采样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0.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11.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入场前提前打开。
1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3.考试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4.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15.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16.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为避免7天内所旅居县(市、区、旗)出现本土感染者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抵(返)黔,为进行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预留足够时间。
“贵州健康码”使用和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三)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须按规定提供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
(四)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
1.特殊检测通道
需实行“3天2检”的考生(即“贵州健康码”出现“温馨提示”弹窗或首页出现“需3天2检”标识),须主动进入特殊检测通道。
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特殊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按‘3天2检’要求完成的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2.常规检测通道
其余考生进入常规检测通道,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常规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
上签署检测合格意见。
如发现需落实“3天2检”的考生,立即转入特殊检测通道检测。
3.临时隔离检查点
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本《方案》由普安县矿山救护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普安县矿山救护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善落实。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puan.gov.cn/xwfb/tzgg/202207/t20220715_75555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