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面向报考“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普定县岗位考生进行双选简章》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现将面试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
面试成绩 |
是否进入体检 |
1 |
陈佳萍 |
202104100101 |
2825 |
0.00 |
否 |
2 |
何丹丹 |
202104100102 |
5900 |
83.60 |
是 |
3 |
康 爽 |
202104100103 |
1928 |
85.00 |
是 |
5 |
吴亚秦 |
202104100104 |
1121 |
88.40 |
是 |
4 |
谭玲玲 |
202104100105 |
042X |
83.40 |
是 |
6 |
谢 鹏 |
202104100106 |
0482 |
缺考 |
否 |
7 |
杨 冲 |
202104100107 |
3812 |
79.80 |
是 |
8 |
杨义刚 |
202104100108 |
6811 |
77.00 |
是 |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
体检地点:上午8:00在普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集中,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三、有关事宜
(一)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注意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8—12小时不能饮水和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二)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体检费310元。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三)如考生通讯无法联系或未阅读本公告,影响本人参加本次体检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体检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出示面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考生相关检测规定
1.体检当天,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供贵州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体温正常方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体检,并如实填写《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1),并签字承诺,如隐瞒、虚报、谎报,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和一切法律责任。
2.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1)“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2)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检测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体检。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体检场所进行体检。
(二)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1.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体检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1)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不得进入体检场所进行体检。
(2)境外来(返)黔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体检场所。以上人员若来(返)黔须严格遵守“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要求。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的其他地区来(返)黔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4)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且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符合体检当天入场检测要求的可以参加体检。
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体检场所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场所。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3.为避免因体温、贵州健康码异常影响参加体检,建议考生在参加资格体检前每天自行测量体温并确认贵州健康码为绿码。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4.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5.若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要求另行发布补充通知
五、咨询电话:0851-38222870
附件1: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xls(点击下载)
普定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www.aspd.gov.cn/xwzx/tzgg/202104/t20210412_67775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