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平坝区齐伯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综合素质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齐伯镇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平坝区户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83年12月28日至2005年12月28日之间出生);
3、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录用),专业不限,熟悉电脑操作、表格填报;
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6、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7、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法犯罪史,吸毒史,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等人员;
3、在原工作单位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纪律等被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及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下载并完善《平坝区齐伯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址:平坝区齐伯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4、报名咨询电话:0851-34228672。
5、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不能前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全部进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审。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人员须提交无违法违纪证明,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材料。政审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对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六)选岗试用。公示期满后上岗试用,试用人员需服从岗位安排,试用期一个月。
(七)确定聘用对象。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聘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满,由齐伯镇党委会议研究后再决定是否续聘。
五、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工资待遇按平坝区最低工资标准1890元/月执行(未扣五险)。
六、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51-3422867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坝区齐伯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https://www.pingba.gov.cn/xzjd/qbz/gzdt/202312/t20231228_83415118.html)